1 ) 野性的呼喚
除了知道導演是特立獨行的奧利弗·斯通,觀看之前并沒有對這部影片由任何方面的了解。片名足夠簡單抽象,但依我的經驗,這樣極致的精煉往往蘊含著無限的深刻。當然沒想到“大門”是一個樂隊的名字,是六十年代紅極一時的搖滾樂隊,男主角吉姆·莫里森更是一代人氣偶像。只是由于對美國流行音樂的無知,我在觀片過程中不可能懷有那種對名人的景仰心態和窺視目的,更多地只能把這部影片當作一個新奇故事來看。
從前看《亞歷山大大帝》就領教了奧利弗·斯通別具一格的傳記片風格,雖然本片拍攝得要早很多,但一樣可以看出全片充斥的那種強烈的主觀感情色彩。導演各種大膽的表現手法和片中人物的極端狂野的演出,使我無論是視覺還是心理上都感受到極大的沖擊力。同樣是音樂傳記片,《一往無前》就沒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盡管也有吸毒和出軌,但這些只是情節上的噱頭,人物性格并沒有進行那個很充分的挖掘,而且約翰·卡什本身也并不具備吉姆·莫里森那樣張揚的個性魅力。
按照導演的一貫野心,“大門”這個片名在電影里注定不可能僅僅作為一個樂隊的名字而存在,肯定會含有更深層次的象征和隱喻。依男主角自己的解釋,它不是赫胥黎所指的“頭腦的門”,而是威廉·布萊克所說的“感知的門”,“當代表感知的門被凈化后,事物就會呈現出它們原有的面貌”。兩者的區別很明顯,也就是理智與情感、倫理與欲望的對立。男主角各種放蕩不羈的表現,正是他對自我情感和欲望的極度宣泄。所謂“頭腦的門”,其實也就是人對自己的理性束縛,是外在體制對內在人性的壓抑。男主角自始至終在努力做的,也就是他自己所唱的“沖破束縛,達到彼岸”。
從一開始他追求女友的表現來看,他就是一個極端率真毫無做作的人。他從窗子鉆進女主角的房間,女主角問他為何不從大門進入,他說這樣太浪費時間了。忘了是誰說過,父親開了門,請來了物質上的丈夫,但是理想的愛人總是從窗子進入的。門其實是人對外界心理防備的象征,從門進入的客人往往不得不寒暄客套一番,能不能達到本意還要看主人臉色,哪像爬窗子那樣直截了當。門和窗這樣微妙的區別,其實也可以為片名的含義作注腳。男主角非常喜歡引用威廉·布萊克的另一句話:“那條無人走過的路通向智慧的圣殿”。他要做的就是任性,就是冒險,就是不復制世俗,就是撇除面具直達本心。
男主角在演唱會上好幾次都模仿原始人酒神祭奠的舞蹈,觀眾也隨著音樂狂舞,交雜著赤裸的女子和各種幻象,氣息氛圍神秘而迷亂。他們的談話中也多次提到狄奧尼索斯和酒神巴克斯,在希臘神話中代表著無序和本能的沖動,暗示神話傳說對男主角性格的影響,這樣的手法在《亞歷山大大帝》中也似曾相識。兩部影片的男主角都是被強烈的情感和欲望所折磨,頗有點古希臘悲劇的意味。吉姆有一段飽受非議的即興的“弒父淫母”的歌詞,似乎也隱含著俄狄浦斯情結在內。
沙漠和印第安人是男主角的主要幻象。沙漠代表了他越界探險的欲望,他始終都在那一片茫茫黃沙中尋找他的仙人掌。而印第安人似乎是死亡的象征,童年記憶中那個瀕死的眼神總能夠占據一生的夢境。還有眼鏡蛇、美洲豹、宗教圖騰和火焰等等,這些超現實的鏡頭把主人公迷亂的心理狀態進行了視覺化,我記得導演的這種手法在《天生殺人狂》里有著更夸張的表現。當然,這些鏡頭就像男主角那些意象含混的詩歌一樣,只能大體感知到其中的癲狂和野性,無法以此對他的性格命運進行細致理性的詮釋。
他在舞臺上的那場猥褻演出使影片達到了高潮,依稀記得在張國榮的表演生涯中也曾有類似的情節。不管是靜靜地在浴缸里一睡不起,還是決絕地從高樓上一躍而下,兩人的結局都充分說明了天才與世俗的矛盾。“死神讓我們變成天使,給我們翅膀”,出于影片所傳達出的那種生命絕望的觀點,可以理解這種對死亡的臆想,但愿那些癡狂的眼睛上方真的存在可以自由飛翔的天堂。
2 ) 吉姆·莫瑞森:向童年告別的歌
如果你到巴黎,除了拜訪Louvre Museum(盧浮宮)、Eiffel Tower (埃菲爾鐵塔)、Champs Elysees(香榭麗舍)之外,別忘了去一個特別的地方:Père Lachaise Cemetery(拉雪茲公墓)。它是世界上訪客最多的公墓, Balzac(巴爾扎克)、Molière (莫里哀)、La Fontaine(拉封丹)[ 拉·封丹,法國作家,最為世人熟知的是他的寓言故事。]、Wilde(王爾德)等諸多名人安葬于此。在公墓某個不顯眼的角落,睡著一個來自美國的年輕人,他在這世界上只生活了27年,他曾經擁有眾多身份:詩人、歌手、詞曲作者、作家、電影制作人,最重要的是,他是第一個完全意義上的Rock Star(搖滾明星)。他就是Jim Morrison。自從1971年Morrison被安葬于此,這里就成了全世界年輕人的圣地,由于“朝圣者”過多,且往往行為過分,如在他人的墓碑上刻上指向Morrison墳墓的箭頭,巴黎當局不得不派專門保安在此日夜巡視。
Jim Morrison曾在UCLA(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電影學院求學。一個偶然的機會,他與同學Ray Manzarek(雷·曼扎萊克)有了組建樂隊的想法,后來便有了The Doors(大門)這支樂隊。樂隊的名字源于 Aldous Huxley (阿爾多斯·赫胥黎)[ 阿爾多斯·赫胥黎:英國作家,著名作品是Brave New World (《奇妙新世界》), 晚年定居美國洛杉磯,從事神秘主義哲學研究。]的書The Doors of Perception (《感知之門》),確切的說是源于此書中引用的William Blake(布萊克)的兩行詩:“If the doors of perception were cleansed / All things would appear infinite” (大門被洗凈之時,一切將變成無限)。
Morrison成為第一位搖滾偶像,不僅因為他的音樂,還因為他的生活方式以及他的早逝。Morrison的早逝使他年輕的形象得以永遠定格,就像我們記憶中的Keats(濟慈)、Shelly(雪萊),Lord Byron(拜倫)。搖滾樂是“年輕”的藝術:年輕代表著尋求改變、追求可能的意愿;年輕也代表著反叛—反叛一切阻擋改變的東西。Morrison說:“I am interested in anything to do with revolt, disorder, chaos, and especially activity that seems to have no meaning”(我喜歡任何與反抗、騷亂、混亂有關的事,特別是那些看起來沒有意義的行為)。 Revolt不僅是“反抗”更是“改變”,它源于拉丁詞revolvere,意為 “turn, roll back” (轉,旋轉)。Shelly的Prometheus Unbound(《被解放了的普羅米修斯》)中,最終打敗大神Zeus(宙斯)的并非Prometheus,而是Demogorgon (狄摩高根)—正統宗教神話中的惡魔,新神話中的變革之神和創造之神。Demogorgon象征著對“舊秩序”的破壞力,同時也是不可抗拒的創造力,就像 “Ode to the West Wind”(《西風頌》)中的西風。
Morrison的音樂可能不是同時代中最出色的,但是他的博覽群書和深刻思想卻使他的作品成為同時代中最有影響的。像一百五十年前的Shelly,Morrison不僅在創作詩歌,更在探索一個可以代替那個日漸老朽的信仰的新的信仰體系。 在 “An American Prayer”(《美國祈禱文》)中,Morrison寫到: “Let’s reinvent the gods, all the myth of the ages / Celebrate symbols from deep elder forests” (讓我們來重新創造神和各時代所有的神話 / 慶祝來自深處更古老森林的象征)。Morrison崇尚的神中最重要的是Dionysus,一個與Demogorgon相似的神。在The Birth of Tragedy(《悲劇的誕生》)中,尼采認為Dionysus精神,即酒神精神,是希臘悲劇精神的核心。Dionysus,或稱Bacchus,不僅是酒神,更是 “god of the life force, the instinctive side of the personality, and the male principle of fertility” (生命力之神,人性的直覺部分,和生殖力的男性部分)。與基督教一神思想不同,希臘文化的多神思想更突出“變化”。基督教上帝擁有永恒統治,而希臘的神像眾生一樣,不但有喜怒哀樂,也有生老病死,新神反抗并取代舊神更是希臘神話的核心內容之一。Dionysus的偉大之處在于他從沒有在任何時候形成自己的專制,而是帶領他的追隨者們—the Bacchantes—環游各地,所到之處,暴政必被推翻。
Dionysus或許也可稱作God of Madness(癲狂之神)。不喜歡Morrison的人,包括他的父親,說他是 “a complete nut case”(十足的瘋子)。莎士比亞說: “The lunatic, the lover, and the poet / Are of imagination all compact.”(瘋子、情人和詩人皆充滿幻想)。Morrison算得上身兼這三個身份。瘋狂是一個有意思的文化現象,瘋狂的深處或許是更高的智慧。莊子筆下的“楚狂接輿”,莎士比亞筆下的李爾王,都是睿智的瘋子的典范。法國哲學家Michel Foucault(米歇爾·福柯)曾寫過著名的Madness and Civilization(《瘋癲和文明》)。按照他的理論,瘋狂不是病態,而是一種不同的感知狀態,一種與通常稱作“理性”的狀態不同的,但也僅僅是不同,的感知狀態。這種狀態在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是被人們“敬畏”的。當人們對舊的“秩序”和思維方式逐漸厭倦的時候,這種“非理性”或“超理性”的感知狀態就成了越來越多的人樂于嘗試甚至極力尋求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流行于美國的服用LSD(一種麻醉劑)浪潮就是一個例證。LSD在當時還有一個更玄的名字,叫Instant Zen(立地禪)。Jim Morrison也是Instant Zen的追隨者,而The Doors的音樂也就被歸入Psychedelic rock (迷幻搖滾)的之列。 LSD大概與Dionysus所賜予世人的酒的效用相當。心理學家William James(威廉·詹姆斯)如此論述“酒醉感”與“神秘感”的聯系: “The sway of alcohol over mankind is unquestionably due to its power to stimulate the mystical faculties of human nature, usually crushed to earth by the cold facts and dry criticisms of the sober hour…. [Drunkenness] brings its votary from the chill periphery of things to the radiant core. It makes [the man] for the moment one with truth.” (酒對于人類的勢力,無疑是由于它能夠激發人性的神秘官能,這些官能通常是被清醒時期的冷酷事實和干燥批評所打得粉碎的。… … 醉酒使醉酒者從事物的冷冰冰的外圍移到其熾熱的中心。使人瞬間與真理合一)。
可惜Oliver Stone(奧利弗·斯通)的傳記片The Doors把Morrison膚淺地表現成了一個狂妄、酗酒、幾近瘋狂的浪子,而Morrison 的真實內心世界卻沒有得到發掘。所謂知音難尋,很多Morrison的歌迷可能也只是模仿他的酗酒、陰郁和狂放不羈。丹麥哲學家S?ren Kierkegaard (索倫·克爾凱郭爾)如此形容詩人的尷尬處境: “A poet is an unhappy being whose heart is torn by secret sufferings, but whose lips are so strangely formed that when the sighs and the cries escape them, they sound like beautiful music... and then people crowd about the poet and say to him: "Sing for us soon again;" that is as much as to say. "May new sufferings torment your soul." (詩人是一種悲傷的東西,他的心被秘密的痛苦扯碎,但他的嘴唇卻形狀奇特,當嘆息和哭喊發出時,聽起來就像美妙的音樂… … 于是人們圍在詩人周圍,對他說:“趕快再為我們唱一首吧”。他們的意思是說:“讓新的痛苦折磨你的靈魂吧。”)與Kierkegaard相比,Morrison對詩人的社會屬性還比較有信心:詩人的任務并不是表達自己,而是為聽眾敞開一扇門。英國詩人Coleridge(柯勒律治)在”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老舟子吟》)中曾刻畫一個滿懷痛苦四處吟唱的老水手,這個老水手很像Morrison。Morrison的詩歌是他探索自由的方式,就像老水手的歌是他贖罪的方式,對于他的讀者和聽眾來說那些歌則是某種催化劑。Morrison說:“There are things known and things unknown and in between are the doors.”(世間存在已知的和未知的東西,二者之間是門)。 “Listen, real poetry doesn't say anything; it just ticks off the possibilities. Opens all doors. You can walk through anyone that suits you.”(聽,真的詩歌并不會說出什么東西;它只是打開各種的可能性。打開所有的門。你可以穿過適合你的那一個。)對于Morrison來說,門的存在不是目的,而是一種可能,詩人要帶領聽眾 “Break on through, to the other side”(“穿越,越到另一邊”,The Doors的一首歌名)。 門的那一面就是“自由”。Morrison說:“The most important kind of freedom is to be what you really are” (最重要的一種自由就是成為你自己)。那么Morrison自己是怎樣定義自己的呢? “I see myself as an intelligent, sensitive human, with the soul of a clown which forces me to blow it at the most important moments. ” (我把自己看做是一個聰明,敏感的人,內心卻是一個小丑,所以在最關鍵的時候我總會搞砸。)這個小丑不會笑,他是Pierrot the Clown(小丑皮埃羅)[ Pierrot the Clown: 法國戲劇文學中一個著名的形象,Pierrot這個詞已經被吸納入英語,形容某個人舉止如同小丑皮埃羅,可以說Somebody is Pierroting。],一個滿臉苦相,為愛所困,而又遠離現實的小人物。然而像所有聰明的小丑一樣,他總會提出一些睿智的問題,讓我們對自己的生活反思一下。
人們記得那首長達十二分鐘的 “The End”(《結束》),因為在歌曲中間處Morrison聲嘶力竭地喊出“Father, 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 ...”[ Morrison究竟喊的什么,我們實在無法聽清。批評家們大都認為是“f— you”。但如果我們就把它看作是無法用詞語表達的嘶喊或許更有意義。] 這或許讓我們想到Oedipus(俄狄浦斯),那個命中注定要殺父娶母的可憐人。但如果Oedipus的殺父娶母是源于造物弄人,則Sigmund Freud(弗洛伊德)通過所謂Oedipus Complex(俄狄浦斯情結)的理論把這種“情緒”固定化,使之成為人類成長中必經的心理狀態。按照Freud的說法,在經歷俄狄浦斯階段之后,我們就能夠由兒童心態最終過渡到成人心態;不過如果這種過渡不順利,我們就可能患上精神疾病。Morrison說 “The End” 是一首關于告別的歌,或許是向童年的告別。童年的無憂無慮既令人向往又讓人懷疑,因為童年時代的我們是沒有自我的,我們更像是父母手中還沒有完成的作品。只有當作品擺脫了作者的控制時,它才擁有自己獨立的生命。對于Morrison來說,告別可能永遠不會是徹底的,就像我們永遠無法擺脫創造者在我們身上的烙印。這首瘋狂的歌曾經在同樣瘋狂的電影Apocalypse Now(《現代啟示錄》[ 《現代啟示錄》:Francis Ford Coppola (F. F. 科波拉)導演的著名反越戰題材影片。劇本情節依據英國作家Joseph Conrad(約瑟夫·康拉德)的中篇小說Heart of Darkness (《黑暗的中心》)。])中作為背景音樂。與電影的主題契合,這首歌不是,至少不僅是有關俄狄浦斯,而是有關童年的夢境醒來時,我們不知所措的情緒。正如Morrison所說,通向自由的最大障礙是我們自己對于自由的恐懼。因為自由的同義詞可能是“孤獨”。電影中的Colonel Kurtz(科茲上校)擺脫那個逐漸讓他失望的美國政府,在柬埔寨的某個小村子里變成了一個可怕的濫殺無辜的暴君,就像一個失控的父親的孩子。英國作家Kazuo Ishiguro(石黑一雄)[ 石黑一雄:當代日裔英國作家,代表作The Remains of the Day (《去日留痕》)。]在小說When We Were Orphans (《上海孤雛》)結尾處寫到: “But for those like us, our fate is to face the world as orphans, chasing through long years the shadows of vanished parents. There is nothing for it but to try and see through our missions to the end, as best we can, for until we do so, we will be permitted no calm” (對于我們這些人來說,我們命中注定要像孤兒似的面對這世界,穿越漫長年月去追尋我們消失了的父母的影子。除了盡力完成使命,我們別無選擇,因為只有這樣做,我們才能獲得內心的平靜。) “告別”并不是結束,而只是使命的開始。在新的找尋中,我們重新認識這個世界,認識父母,然后不知不覺中我們長大了。
(本文已發表于《英語學習》2010年第5期,轉載請注明。)
3 ) Jim Morrison 詩人,歌手,作曲家
從電影拍攝的角度,這是部好電影,視覺聽覺都是盛宴
迷幻的氛圍,那個年代的狂熱和躁動,Jim的不羈詩人氣質……都淋漓盡致了。很多女人美好的身體,很飛……
從人物傳記片的角度,不能說它不好
因為音樂傳記本身就比較難出彩,要用影像表現一個如此特立獨行的搖滾詩人的精神內核,太強人所難
OS也只能選取一個他熟悉的視角,盡力描繪
對此我們表示尊敬
不過,總之,我對主角人物塑造是有些不滿意的
就像《Control》中對IC的塑造
都遠不如我們從音樂中體會到的豐富,絢麗
Jim Morrison是最酷的歌手
離經叛道已成為他的標志,但同時他也是底蘊深厚,異常深刻的
他們家堆滿了書,朋友經常打賭玩一個游戲,隨便撿起一本書要Jim背書,Jim即便是喝的爛醉,也幾乎沒有輸過
他有很多瘋狂的舉動,自己在酒精和毒品,追捧與咒罵中也難免煎熬。他行使著痛苦的權利
但赤子之心沒有被生活方式做絲毫改變
瘋狂不是什么牛逼的事情,牛逼的是對瘋狂的自知
被他直視過的人和事物,無不驚慌
他面對死亡時,亦不驚慌
他有著先知般的使命感,以摧毀并超越的方式進行探索
至于那些瘋狂的舉動,我覺得沒什么可說的
只是一個狂熱的時代和一個靈魂碰撞出來的結果,不能代表什么
荒誕丑陋無情也無需美化,狂歡只是狂歡
我們無法穿越彼岸去尋求一個答案
于是需要直面狂歡對面,大門之內的肅穆和寧靜
主演不錯,形神兼備。但還是沒有Jim Morrison那么美。
吟詩,Val Kilmer詮釋的很好,如天鵝絨般溫和,襯托著張狂和銳利的一面更有力量
結尾的墓園拍攝,雖并無新意,但鏡頭中飽含深情,令人很動容
4 ) 與電影無關
[1]
一些東西已知,一些東西未知.在已知和未知之間就是門.
------Jim Morrison
第一次接觸Jim Morrison的東西是在高2的時候,壓抑的高中生活讓我瘋狂的吸收音樂來解壓.我承認我是一個奇怪的人,至少在不了解我的人中,而這些人在我接觸的人中占了大多數.我那時根本不在乎那些我不想接觸的人,我也討厭那些親親我我的港臺音樂,更討厭日韓的音樂.因此我那時一直嘲笑小四兒的頭上出現的"黃毛"和在我面前發嗲的女生聽的流行歌.說實話,那時我只在乎我的耳朵.我沒日沒夜的穿梭與市里的音像店,想找一些不一樣的聲音.Metallica,gun and rose,nivana......{感謝中國的盜版和"打口帶"}雖然這些東西早已經滿足不了我日益空蕩的心.
那天我趴在桌子上看著窗外,跟著耳機里音樂發呆.很奇怪,我耳朵里的超過XX分貝蜂鳴聲,可窗外的樹葉卻一動不動.窗外的景色一成不變.恩,就是一個很平常的下午課外活動,那時我還不喜歡足球,不喜歡和四兒一起在操場上瘋.我只喜歡一個人很安靜的享受這些"安靜"的音樂.安靜的讓我犯困,看著樹葉,我被無聊催眠了......
我轉過臉,是那張早一記不清相貌的臉,我現在只記得她笑的時候淺淺的酒窩.我揉揉了惺忪的眼,拿掉耳機,對她擠出一點笑容,已經無從考察那時的我到底臉紅沒有.她遞給我一盤磁帶.我鎮定的接過來,封面上的紅色吸引了我.
"我在我哥房間里拿的,不知道你喜歡不?"
"......"
反轉看封底,打開機器,打開磁帶盒,放進去,按下PLAY鍵.我始終不敢抬頭看她,說句實話一直到現在我也不敢和女生對眼,我怕那些火熱的眼神燃燒我,我是一個很懶的人,懶的自己連照顧不好自己.
"break on through"這就是我聽Jim Morrison 的第一首歌.我被吸引了.以至于當她問了不知多少遍"好聽嗎?"我也不知道.她從我的耳朵上拿下個耳機自己戴上,在她的手伸向我耳朵的一瞬間,我有閃躲的意識,但是頭部的運動卻不受大腦的控制,當她的手接觸我的耳朵,手背貼這我臉的一瞬,我那些聽搖滾積累起來所謂的"戾氣"被她一撫而去.幸好還有欣賞音樂這個借口來掩飾我不的知所措,可是臉上的東西卻掩蓋不了.我才慌亂的點點頭:"恩,挺好的."
"這首歌叫什么啊,挺悲傷的".
我看看歌詞說:"叫'陌生人'".
"哦"
就這樣,坐著聽,和她一直聽完了整盤磁帶.當PLAY鍵跳起的時候,我的視線才從耳機線上轉移到錄音機上.
她摘下耳機,對我笑一笑,"我哥那有好多,如果你喜歡,我下次再給你帶幾盤."
"好"
她放下耳機,看著她的背影,我才想起得說聲謝謝.
她轉過臉,穿過教室門的光被她的笑容揉成一片片的,像羽毛飄在空中,羽毛飄在我的臉上,熱辣辣的.
我低下頭,反轉了磁帶,按下PLAY鍵......
上面的故事結束了,不是大家想的結局,沒有愛情,沒有等待,沒有所有....
因為Jim Morrison,我想起自己,我一直都是這樣的懶.我比較會裝傻,按丫頭的話說.也許吧,我不在乎那些火焰,我是別人點不著的.也許吧,我只會自燃,等我想著的時候,我已經是灰燼了,05年的一個光線充足的早上,確切點是10月21號我把自己點著了,卻沒換來一點光,還落了個怕光的習慣.光線充足的早上,我看著鏡子里的自己就想笑,笑自己很傻,我的笑延著鏡子的光折射到房間里各個角落,滿屋都是我那可笑的臉,我閉上眼....
[2]
......我們因付出自己感知的疑問而滿足,我們原先是在山腳下瘋狂起舞的幽靈,如今變成了在黑暗中凝視前方的眼睛”。
-----Jim Morrison
在聽The Doors的歌時,我仿佛見到Morrison臉朝下地倒在他的星河之中。在夜的黑暗和晝的明亮之間,他選擇了內心世界的永恒。The Doors的名字取自1954年的春天Aldus Huxley出版的一本名為The doors of perception(知覺之門)的書,這本書名源自于英國詩人Willam blake的一句詩句“當知覺之門被打開,人們就能看清事物的本來面目,無窮無盡,而這本介紹麻醉劑的書在60年代初LSD盛行的時候紅極一時,Jim Morrison再把The doors of perception濃縮為The Doors,寓意通過音樂之門來尋找一切事物的答案。1973年3月,Jim Morrison告別了The Doors和美國,帶著情人Pamela來到巴黎繼續他對藝術的追求,他開始專心于電影劇本和音樂的創作,兩人在巴黎過了一段相當安靜的時期。1973年7月3日凌晨,Jim Morrison在洗澡時死于心臟病突發,年僅27歲。Jim Morrison曾說:“人們懼怕痛苦甚于懼怕死亡。很奇怪他們會害怕死亡。較之死亡,生命的傷痛更深。而一旦死亡到來,痛苦也就隨之結束。我猜想,它就像是一個朋友" 死神的確像一個朋友那樣帶走了他,一切終于結束(The End)。
如今Jim Morrison靜靜的躺在巴黎拉雪茲神甫公墓,每年有成千上萬的人來到他的墓前祭奠,這里是巴黎的第四景觀,不遠處的肖邦和比才都沒有這樣的哀榮。1991年3月,Oliver Stone導演的電影The Doors在Morrison離世后二十周年紀念上映了,他選擇了Vat Kitmer作為主角。在影片上映后,The Doors共有四張專輯同時上了Billboard榜,各地有關The Doors和Jim Morrison的書紛紛出爐并熱銷,一批又一批在Jim Morrison死后才出生的青年奉其為精神偶像...
拉雪茲公墓
喬治.比才;莎拉比恩.哈特
......
他們都在等你
終有一天會走進那座墳
伙伴門呼喚這個奇妙的靈魂復活
宣稱他們發現了這塊瑰寶
他毫不恐懼 坦然走向死亡
他變成天使 輕盈地飄過人間
不再有金錢 不再有優質大麻
不再有宏大的舞臺 不再有歡呼的人群
不再有詩歌 不再有邁阿密姑娘
不再有凱魯亞克和金斯伯格 不再有蘭波和魏伯倫
他在另一個王國繼續干著其他的事情
而余下的人們 生活將刻板而單調
但是 會永遠懷念他們曾擁有過的
親切的歌聲
。。。。。。
5 ) Dionysus
第一次覺的 morrison的詞有寫的那么美,或許只是因為我從來不聽歌詞么?不過如果要探究那幾段是morrison寫的還是stone從別處拿來的,實在是麻煩,如果我再回去翻出所有the doors的專集一個一個對照或是弄出一本他的詩集,最后弄一個jim morrison考出來,大概他從墳墓里爬出來也要對我說聲"i quit"吧。
自帶的olive stone極居左派后現代意識的偏見,在開頭的morrison小電影里就變的異樣了,不管是把尼采的話穿在nazism上,或是之后又是拖著"dancing bears" 又masturbation的.都被耐心的姑且當作了campy的態度。
意外的是開篇的那種感覺來的很快:
awake.
shake dreams form your hair,my pretty child,my sweet one.
choose the day and choose the sign of your day.
the day's divinity.first thing i see.
a vast,radiant beach and a cool,jeweled moon.
couples,naked,race down by its quiet side.
and we laugh like soft,mad children smug in the woolly,cotton brains of infancy.
"every time I try to make love to you
you run around with your mouth stuck out" (注1)
choose,they croon,the ancient ones.
the time has come again.
choose now,they croon,beneath the moon beside an ancient lake.
enter again the sweet forest.
enter the hot dream.
come with us.
everything is broken up and dances.
now i have come again to the land of the fair,strong and the wise.
brothers and sisters over the pale forest.
o,children of night who among you will run with the hunt?
now,night arrives with her purple legion.
retire now to your tents and dreams.
tomorrow we enter the town of my birth.
i want to be ready.
(注2)
于是《the end》認可于stone的絢技的我,在超現實的剪接中開始了,這不同于時代的歌聲,亦如如此純潔懵懂的迷幻樂迷一般,刺骨,恍然,一發而不可收拾。隨即在morrison shop里面一切諸如 nature killer中嘩眾取寵的玩意,業余拍攝,延時攝影,解構式剪接,象征主義,等等在這里都是非賣品。
parade,nude,groopies,hippies,love,revolt,witch,cult,
drunk,acids,profanity,chaos
test all the limits,
rock star,love idol,lizard king,mojo rising,
shaman,dionysus(注3)
something sacred
soul of crown
never pretended
這些搖滾該有的不該有的,都有了,那還缺什么呢?
Ornament! meg meg,帶上那寶座上至高的傻笑,或許我也可以要此作首詩。
“all the poems have wolves in it.
all but one.
the most beautiful one of all.
She dances in a ring of fire and throws off the challenge with a shrug.”
BUT
"i hope you go out smiling like a child into the cool remnant of a dream.
the angel man has finally claimed this benevolent soul.
Ophelia(注4)
leaves sudden in silk
glory in dream.
mad,stifled witness"
于是響起了“i am a spy in the house of love....”
no,no..maybe i should keep sane
呵呵。或許我只是被這部feast一般的電影脹滿了腦子。如此一部ready-made movie.(注5)
Welcome:
dionysus 和他的 bacchae
william blake 為了他的解釋(注6)
andy wahrol 和他的"venus in fur" band 以及他的edie's god telephone
ed sullivan's show 的著名娛樂節目
erich von stroheim 以他極為類似的"not a character actor, but what a character!"
dennis hopper的暴力角色(blue velvet?)
janis joplin 的著名southern comfort商標(注7)
catchy tune &commercial
"fat" Blues
rock &roll dead
或者還有我忘了介紹的等等們。哦還有Père Lachaise墓地里的人們(注8)
或許這些也全是morrison 用盡自己的sense和subconscious來讓自己更接近那個unknown么?
maybe he is just afraid to death ,to pain , but also don't know why people live.just like i find.just like a sensitive kid.
注1:如果音樂有超現實主義,那么olive stone這下剪接絕對算的上。或者其實音樂的超現實主義有在pink floyd的以及 deep purple的made in japan的 lazy 吉他solo里聽到過。
注2:the doors 的 ghost song
注3:ready-made 是由杜尚開始提出的一種反藝術觀點的一部分,強調使用現成品(ready-made)來進行創作。
注4:哈姆雷特的mm,具體的這本書我也沒看過,呵呵,不過相當出名的mm
注5:酒神(dionysus)和他的女性跟隨者或女祭祀(bacchae)
這里其實本身設計到,尼采提出的酒神精神(Dionysian)和太陽神精神(Apollonian)。當然尼采沒有象他這樣講的那么簡單。
注6:william blake : "when the doors of perception are cleansed things will appear as they truly are."
注7:一種whisky,因為janis酗酒成癮
注8:alfred chopin(蕭邦)
georges bizet(比柴)
oscar wilde(王爾德)
sarah bernhardt(The Divine Sarah么?可惜沒看過她的片子)
honore de balzac(巴爾扎克)
marcel proust(普魯斯特)
lioacchino rossini(羅西尼)
molione (那個被海王愛上的美女么?)
PS: 從很大的程度上,我還是依然相信,這部片子是oliver stone過度夸大了jim morrison到了神的程度,或許也是因為從我自己的星座觀上無法到達如此一個超出界限的角色,更加之對于stone極盡教條般的拍攝方式的抵觸情緒吧。或許也因此抹殺了他本人更多人性化的地方吧。例如比起裸露來說,我覺的他在演唱會上打嗝,來的更具諷刺效果,甚至于超過punk和glam,因為那不是做戲,而是天然。當然作為dionysus來說,我還是可以欣然接受的。只是,對于the doors來說并不是只有jim morrison一個人,而且象我這樣的樂迷,其組合本身的音樂性,特別是電子樂和迷幻音樂本身在于當時的革命和進化效果,遠遠超出了歌詞和他“個人表演”的意義。
6 ) Jim
看完《大門》之后,才初步理解了大門的歌。從JIM的死認識大門,當時無法理解他的迷幻,喜歡大門只不過是虛偽的隨聲附和但是現在不同了。
電影里的莫里森顯得稍微有點無病呻吟,但這只能怪電影這門藝術的自身缺陷,蒙太奇不可能完美的表達人的內心就像我們用眼睛不會看到聲音一樣,雖然我這是吹毛求疵,四星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吧。
莫里森是個詩人是個瘋子我們都愿意這么說也都這么認為,他是個感覺主義者,他的投入讓他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他生活在幻覺里面,他的身體像是一個巨大的生殖器,他很敏感,他感受自然,他感受一切我所羨慕而不敢觸及的領域。
他的詩我沒讀懂過但是就像他的歌一樣存在他的味道刺激著我的嗅覺。
感謝這部電影,通過電影我才真正喜歡上了他的音樂,我需要一個想象的空間,一個想象的方向,《大門》給我開啟了這扇門。
7 ) 魯伯特之淚,堅強又脆弱的美麗靈魂
《大門》這個電影讓我明白,一個人偉大或者再向下杰出,優秀,出色,突出,不賴,是在于他/她留下(創造)了多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東西,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或信息上的。
從物理學的質量守恒上來說,沒有人能留下東西,如果拋開熵增定律,太陽不往地球輸送光,隕石不往地球砸,地球就是一個孤立的系統,是顆死星球,地球是創造不出任何東西來的。而即使有光和隕石的到達,致使地球上生命誕生并且生生不息,不過都是在原來物質的基礎上循環反復。
你的屎尿灌溉蔬菜,屎尿某些部分成為蔬菜的一部分,最后又被你吃了。豬吃了大量(多人的)屎尿灌溉的廉價蔬菜,這只豬宰殺被你吃了后,經過消化成為你的一部分,你死后被抬進棺材埋了,很快朽爛被蟲鼠啃咬,你的某部分成了老鼠的一部分,甚至構成一只雄鼠的精子,正是來自你的血肉,于是你就成了一只剛出生的小老鼠,而這只小老鼠有天不小心被一只饑餓的母豬踩死吃了,小老鼠的營養成分剛好構成母豬的卵子,于是你終于成為了一只豬,長大后被人類宰殺。
從這點來說,佛家的輪回論確實是能解釋得通的,但是我反對什么豬修煉了很多輩子每輩子都做一只好豬,終于在下一輩子的輪回中投胎做人了,而某個人幾輩子都是壞人,所以某輩子就投胎做豬了。我堅決反對這種與基督教的天堂論一樣的觀點,這種摸不著看不見不可證實又不可證偽的東西,你當它可有可無就行了,因為這并不煩礙你的生活,別人信就讓他們信,至少能讓他們畏懼而向善。只是現在大多數人都不信這一套了,所以也毫無顧忌的做起惡來,哪有什么地獄烈火呢,這輩子先把福壽享盡再說,哪管晚輩們洪水濤天。儒家跟墨家在鬼神論上就很有趣的大差別,不過終極趣旨相同。儒家不信有鬼神之懲罰,但是非常重視祭祀之禮,對先輩亡靈的敬重才有我們中華民族的清明節,古時守孝得三年呢。而墨家相信有鬼神之懲罰,但輕視祭祀之禮,推崇節用節葬,否定三年守孝這種浪費人力資源的行為,事實上到了近現代確實是被推翻了。儒墨最大的不同在于儒家尊王墨家尊民,所以儒家因尊王而把父連同生母、長輩、長兄也一起尊了,而尊就要耗費精力財物,所以講究厚,葬,講究大搞特搞禮樂齊上,才顯得尊貴,才符合禮。墨家尊民,提倡“節用”、“節葬”、“非樂”,“吃苦”,所以要把王拉到跟平民一樣的地位,要求王應該跟平民一樣。你其實用屁股想一想就知道,誰都喜歡被拍馬屁,掌權者更喜歡,所以曾經在秦始皇時代都被打擊的儒墨兩家,到了未來儒家上位了,墨家迅速消亡。當然,這也跟儒家大多從書香世家子弟冒出,墨家大多從農民子弟出身有關。也就是說跟基本盤出來的有關,維護的方向不一樣,而即使農民出身又信仰儒家的,想的也是(貨賣與帝王家)借王的力量成就書香世家,庇蔭子孫萬代,當然這一切都是為輔(基本盤),他們最大的目標還是——齊天下。墨家從來沒有為自己的私心所想過,他們想的只有為人民,自己再苦再累也愿意,甚至去死,就算去死也“死不旋踵”,從這點來看墨家確實比儒家更偉大,更具有驚天動地的俠義精神。廢話說多了。
我舉豬鼠的例子是想說明,人類根本不可能創造出東西,所謂創造,是從無到有。而從無到有,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又有物理學上的質能守恒定律所制約的,給你一團空氣,你絕對不可能憑空創造出一個氣球。所以從無到有,這是上帝的事情,是宇宙來源之迷的假說——宇宙大爆炸,這不是我們人類的事情,我們人類只能在基礎物上改造東西,這我們稱之為創造,包括一切不可見的精神思維邏輯等形而上的和稱之為信息的東西,如思想、文學、音樂、編程語言等等,無不是建立在物質上,沒有物質,它們就無所依托。我這樣說,很多唯物主義者們馬上拍手稱快,但是我馬上要倒打一耙,我要說沒有思想思維和邏輯,就不可能去改造東西,豬、老鼠和狗,是不可能把一堆雪堆砌成雪豬、雪鼠和雪狗乃至雪人,而人卻可以堆成雪人、雪豬、雪鼠和雪狗,這就叫創造。
給小孩一把泥巴,他能捏出很多東西,包括小泥豬,而小豬不能捏小泥人。給你一只筆,你能寫字畫,寫信給你遠方的愛人,或畫他/她的素描像,以解相思。而給你一把吉他,你能彈出聲音,但不一定能彈出和諧美妙的聲音,要彈出和諧美妙的聲音,你還要學習音律知識。音律知識這種無形的聲學的心理式的邏輯式的知識,是人類大量經驗上積累的產物,來自于各種物體發出的聲音和這些聲音的規律,人類正是掌握了這些規律,才去擺布組織這些聲音,才有樂曲的誕生。然后人類學會了把樂曲記載保存下來才有了樂譜,后人可以跟據樂譜還原演奏前人的樂曲。然后人類又學會了把樂曲記載保存下來才有了唱盤和留聲機,CD和功放音響,到現在只需一臺手機電腦加一副耳機就能欣賞兩百年前貝多芬的音樂,而貝多芬留下的只是樂譜而已,你聽到的是后人還原演奏時灌錄的音像制品(如黑膠唱片)再經過數字化(二進制)保存在手機電腦的一首mp3或其他格式的歌曲(媒體文件)。從黑膠唱片到媒體文件是一種創造(模擬信號載體到數字信號載體),從媒體文件到你的耳機發出聲音被你聽到又是一種創造(數字信號載體到模擬信號載體再到還原出聲音)。創造在人類世界無處不在,改變了人類的生活習慣,令人類生活更美好。
而誰創造了越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東西,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或信息上的,他/她就可以被謂之為偉大。往下則為杰出,優秀,出色,突出,不賴。
而一個人賺了很多錢他/她(后面均用他)算偉大么?并不是的,因為根據質量守恒定律,世上的錢都是印紗機造的,只要人類愿意,人類可以把地球上所有物質都拿來造錢,甚至把太陽照進地球的陽光和砸進地球的隕石都拿來造錢,但都是有限的,因為陽光轉換率幾乎為零,很難想象有人會造一個像貴州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那樣的大鍋去接陽光(光粒子)來轉換成物質。人類經常做的是造一座大壩形成一個大地鍋來接天上的雨水用以解決農田灌溉或者日常飲用水。而一顆隕石要等很多年甚至上百千年,大多數隕石在太氣層中已經燒成氣體了,要等很久它的灰塵能才慢慢降落到地球。而一個人他把所有印紗機印的錢都收刮到自己手上,那相當于他把地球上的海洋河流湖泊水塘井水都占有,不給別人活路,而其實他自己也只能用到極小極小一點點。我知道有這種想法的人很多,但從來沒有人真正做到過,因為其他人馬上會把他弄死,即使是中國古代號稱率土之濱莫非王土的皇帝,他也是名號上的,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
所以從這點來說,占有地球上有限資源越多的人,就是損害別人利益越多的人。古時封建社會的豪強下,才會有奴隸(中國的奴婢歐美的黑奴),近代中國的土豪劣紳下才會有白毛女。
而即使富豪如比爾蓋茨李嘉誠馬云,他們總量也只是占整個世界有限資源的一小部分,而且有些資源是把別人的資源也計算在他們頭上,一家偉大的公司的估值是把人力資源(人才)也包括進去的,而這估值最后全算在比爾蓋茨李嘉誠馬云等他們頭上了,如果把那些人力資源全部剖開,把剩下的東西才劃給這些富豪們,再不準人力進去進行組織整合運作,給富豪慢慢享用,即使這份量非常非常大,那也是一堆毫無意義的垃圾,這些東西它已經不能帶給富豪們物質或精神上的享受,反而會成為他的累贅,因為富豪他只能享用非常非常少的一點點,絕大多數會慢慢的爛掉,而這些東西也不能再為世界人民創造物質和精神上的產品了,富豪必須把這堆垃圾轉換成可以可以帶來物質或精神享受的中介——金錢,所以他必須把這堆垃圾賣掉,讓另外一個資本家接手然后讓人力進去進行組織整合運作,給世界人民創造物質或精神上的產品,這就叫有限公司。
而界定一個有錢人偉大不偉大,肯定不是說他越有錢越偉大,這在前面已經被我推翻了,反而是越有錢他就越損害別人的利益,越是人類中的垃圾敗類,是反人類者,人類應該越早越快地把這種人處死。錢幣作為物質資源的中介,它在和平時期就等價于物質資源,在戰亂時期就等于一堆廢紙,而黃金馬上代替了它的位置,而實際上黃金一直代替著它的位置,在和平時期黃金是隱身的,戰亂時期它才顯身出來。而如果某天上帝用金手指把地球上的石頭都點成黃金,那么銀子馬上代替了黃金的位置。
一個富豪偉大不偉大,那就要論心論跡。一個心里想著要把這世界上有限資源全部收刮為己有的并且一直這樣做的,這種人人人得而誅之,甚至想得到世界一半乃至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十分之一的人都不要放過,人人都應該得而誅之,百分之一......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等等的人也不要放過。世界上60億人,他得萬分之一,他等于是侵犯了60萬人的利益,你可以想象一座60萬人的小城,資源都是他的,這意味著只有他一個人可活,其他人都得餓死,你說這60萬人要不要把他弄死?
而事實上這個世上擁有60萬人的小城所有資源的人也有啊,而這座小城其他60萬人并沒有想把他弄死,這又是為何?想想以比爾蓋茨的財富是不是很輕易的就能把一座貧窮落后的60萬人小城的所有資源都買下來,他的財富又是你的財富多少倍呢?是很多人的上萬倍吧,那你們想過要去把他弄死嗎?沒有吧。為什么我們沒有想把他弄死,因為比爾蓋茨在積累財富的同時他也在“贖罪”,他也在為我們創造物質和精神資源(財富),我們使用他的操作系統,和他的公司的產品給我們帶來的種種便利,這種種便利也正在為我們很多人創造財富,所以我們這60萬人并沒有餓死,反而生活得很愉快,相反還要感激他給我們帶來的種種便利。人與人正是基于這種合作才能愉快的玩耍的。
而且我那樣計算也并不正確,是很粗糙粗魯的,他的資產本來就沒有把人力資源刨除干凈,刨除過后他根本不可能達到萬份之一,而且這地球上的資源豈是我以金錢來計算的,太多隱形資源并沒有計算進去,所有的山川湖海豈是能夠以金錢能計算的?把這些隱形資源都算上,比爾蓋茨豈能買下地球的萬分之一?這世上沒有人可以,而我們這60萬人正是靠著這些沒有計算進去的隱形資源而能夠活下去的。不過在這里我還是非常憎恨李嘉誠這種收刮式到處斂財的資本家,論心論跡都感覺他只是一個商業小人,他給全世界人民留下什么可值得紀念的產品?一個都沒有,至少生在大陸的我從來就沒有最直觀的感受到他帶給我的便利,或許間接的有而我不知道,或許網友們能指出來。或許有網友說他李嘉誠投資了曾經貧窮的大陸的某些城市,推動了大陸的經濟發展,而我也在這經濟發展中無形的分享了這種便利。哇哦,這個帽子戴得好高啊,比上海的最高大廈還高,實在是令我仰望。而我想到的是他收刮了幾波收獲滿滿的然后就走了,他得到了他想要的,大陸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場公平交易而已。況且這也是他李嘉誠順著這改革開放之潮流,借著這股風來弄潮兒,他不弄他才是傻子,因為會有其他太多人來弄了,這不是他一個人就能左右這場偉大的潮流的。但是,但是我覺得比爾蓋茨、喬布斯、馬云這些人看似在順應潮流,但是好像并沒有順應潮流,而是活生生開啟引領了一場場新潮流,給這個世界帶來了最直觀的便利,這就是他們留給我們的東西啊,他們帶給我們的東西就像是詩歌小說一樣言之有物,并不是李嘉誠那種只有形式而無內容,他們留給我們的東西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質上的,精神上能激勵我們,物質上的我們充分的享受和沉浸其中。
是的,我們要給后人留下點東西,盡管爾蓋茨、喬布斯、馬云他們留給我們的東西不是開頭我說的那種: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東西,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亦即是,他們留給我們的東西不太具永恒性,或者說還不夠好。比如他們的產品很容易過時,溫斗士操作系統和蘋果手機一直在更新換代,馬云爸爸的淘寶購物一直在維護和往更人性化上發展,不知道到了未來,會不會被其他公司創造出更顛覆三觀的更便利的購物方式的服務所取代呢?這個不太清楚,但是可能性非常高,因為現在看到顛覆三觀的雛形是無人機送貨上門服務。而他們留給我們在精神上的激勵也并不是他們獨有的,他們這些高貴的精神品質在古往今來其他很多人身上都有,他們只是這個時代的典型,當然他們這些精神品質確實是具有一種永恒性,但是如果要和整個人類史的偉人來比的話,他們肯定是要被比下去的,因為那些偉人所具備的永恒性的東西就要比他們就要多多了,而且將來還要占據著重要的位置。不過,在這個時代,他們完成了“大份量”的“好東西”這一任務,把“好東西”帶給了全世界或一國家的人們,在這個時代里就不可謂不偉大了,至于后世,就讓后世去評說,至少我們在這一時代已經認可了。
是的,我覺得我們還是得給后人留下點東西,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還是信息上的,而我知道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東西是很難創造和留下的,畢竟我們大多數人不是天才而資質有限,乃至有重大缺陷,而且大多數東西都被先賢智者偉人們捷足先登了,留下了他們濃重的筆墨,我們別說超越,即使爬上他們(巨人)肩膀上也不能,太高了,高山仰止,別說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微積分都能嚇退我們絕大多數的普通人,但這并不意味著上帝就關閉了我們所有的窗戶,相反給我們敞開的窗戶和大門多的是,我們可以在自己擅長的領域耕耘,默默的留下屬于自己的精華,給這個世界添上一點點色彩,也能被別人看到和欣賞,也能激勵鼓舞別人。
大門搖滾樂隊的靈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是個偉大的音樂人,但是他也是個明顯的失敗者,我們生活中典型的反面。他放蕩不羈,叛逆,演唱會上叼著煙酗著酒的煙鬼酒鬼,臺后吸毒的癮君子,在演唱會的舞臺上肆無忌憚,私生活極度混亂背叛多年的女友,試問這樣的人怎么是我們要學習的對象么?但是當我們看完這個電影并完整的了解他的家境時就能發現他的放蕩不羈和叛逆正是來自于他的脆弱,他的老爸是一個海軍軍官,對他管教甚嚴,是那種刻板的嚴厲,用文德斯的電影《百萬美元酒店》的話來說就是,吉姆·莫里森他爸爸強大的自我擊碎了吉姆·莫里森幼小時脆弱的自我,使吉姆·莫里森用偏激的方式——放蕩不羈、叛逆——來對抗其父親,以此建立起自己的強大頑強的自我,但是這種自我看似強大頑強,而歸根結底是另外一個極端——脆弱不堪。《百萬美元酒店》里億萬傳媒大亨的兒子就跟吉姆·莫里森是一模一樣處境的人,同樣放蕩不羈和叛逆,同樣吸毒墮落,但他們同樣天賦異稟,都是詩人,才華橫溢,他們敏感脆弱,卻又誓死抵抗。億萬傳媒大享的兒子縱身從樓頂一躍,與其說脆弱的自我被鋼筋混凝土擊碎,倒不如說是被傳媒大亨強大的自我所擊碎。
吉姆·莫里森雖然沒有選擇自殺,但是他的自我其實已經有強烈的這種傾向了,看這個電影和查他的資料都很明顯,在詩歌和哲學上他對生命的反思,都讓他有海子式的燃燒生命向往死亡的強烈激情,并且他也在實踐著,只是跟傳媒大亨兒子的方式不同,吉姆·莫里森選擇了海子式的道路——瘋狂的燃燒自己——在音樂創作和舞臺演繹中盡情展示真實的自己(頑強又脆弱),所以這種藝術的力量是非常直觀的真實和震撼,非常具有感染力,所以大門搖滾樂隊跟海子一樣,迅速積累大量的粉絲,只是這些粉絲并不知道,他們是在燃燒自己向死亡進軍,進而達到生命的永恒。最后海子在山海關臥軌自殺了,年僅25歲;吉姆·莫里森在長期酗酒吸毒下耗盡生命的燭光,年僅27歲。一個留下大量優秀的詩歌,一個留下大量優秀的音樂,在彼此擅長的領域留下濃重的一筆,而且這些東西都是具有永恒性質的,不可謂不偉大。
其實想到海子、吉姆·莫里森以及《百萬美元酒店》里億萬傳媒大亨的兒子,我突然想到一個物理學上的東西——魯伯特之淚,是的,這種東西是地球上最堅硬的東西,比鉆石還堅硬,也跟鉆石一樣質地通透明亮,它能承受8噸壓力,子彈近距離都打不碎。但它也是地球上最脆弱的東西,只要找到它的那個極小極小的弱點,稍稍用點小力它就整個兒粉碎,實在是令人驚嘆。但是,魯伯特之淚的誕生也是必須要在水深火熱之中,這又是兩個極端,又不得不令人唏噓不已。
最后,希望我們都能吸取教訓不走兩個極端,在自己擅長的領域默默的耕耘出自己的天地,能為這個世界畫上一道小小的顏色,只要小小的(當然如果能大大的更好),閃耀著小小的一道顏色之光,為世界添上一份小小的精彩,有小小的幾個人欣賞和喜愛(當然大大的更好了),便已足夠,因為我覺得,如果我們不能給后人留下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東西,不管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還是信息上的,但是我們可以給我們這個時代的少數人留下我們的精華,給予慰藉,彼此取暖。
最后以張棗的詩句結尾共勉:
我想我的好運氣
終有一天會來臨
我將被我終生想象著的
廖若星辰的
那么幾個佼佼者
閱讀,并且喜愛。
熟臉太多真不好,看著梅姨和Hodge大叔,情緒怎么也放不進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亂性伴隨搖滾樂任何樂手演員showbiz乃至整個人類,60年代的“飛”建立在毒品和各種異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輕人嗨了瘋了傻了操操操,各種混亂各種放縱各種浪費各種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奧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現在才看。看完后很難受,為什么沒有早點看到這片子,或許以前有一些選擇會不一樣,也可能其實沒什么區別,那時候我多傻啊,雖然現在也沒聰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熱,看到莫里森對帕米拉說:“我不能沒有你寶貝”,我就哭了。我去搜評論,他們都說愛上這樣的男人注定是悲劇.真討厭這些評論家,所有的愛都冷暖自知,憑什么你就覺得是悲劇?去你的!!如果能這樣活一回,27七歲就死掉也沒什么。把自己折騰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愛自己!總之他在舞臺上性感到讓你抓狂,他寫的詞是最美的詩,他的人生很帥~
有點失望,傳記果然還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瑣碎的片段組亂敘事,要不就是難以抓住人物內心
大概人是很難承受任何突如其來的 雖然理解導演的表現意圖 但總有點再看月亮組的錯覺 或者往大了說 基本上一個擁有些許才華的人都是這樣被挖掘被吹捧被毀掉的
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看了快3個月了。。。。能看下去,是因為Morrison是當初愛過的男人。。。。
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為何也隨他而去了。妳說妳愛生活但你難道不也憧憬黑暗?瘋癲與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搖滾樂毒品酒精性愛狂亂的頭昏昏追隨者。他恨他的父親,電影卻沒指明原因,多少顯得不自然和矯情。電影拍的不錯,音樂不錯,可惜我不嗑藥我覺得可笑。你的詩性,讓我每每內心發笑。
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這片兒雖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況導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68/100。只有表面沒有內在,想通過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內心世界基本沒戲。全是支離破碎和片段,沒有人物內心的變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Oliver Stone的造神運動Vai Kilmer最尖兒的一出戲
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挾了,變態一樣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鏡頭看著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瘋狂自大傾向,見過神的人覺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員長得有點像張杰
建議看《此地無人生還》,看完書的人就別看電影了。
一位靈魂歌者,罌粟、sex、酒精伴隨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將他的生命耗盡。“我一直相信在視覺和聽覺的雙重范圍內,人們只能感知到理他們較近的東西。然而如今我越來越感覺到在我面前還存在一些更改更遠的領域,我僅僅是想探索這些領域。”吉姆莫里森短暫的一生因為音樂而變得永恒。
大門鐵粉也許會認為此電影對吉姆的描寫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頗,但斯通最難能可貴的卻是把握住了這支樂隊和那個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天才都很危險。總之,我愛jim morrison這個瘋子。
其實現在想想給力薦似乎因為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讓我深入了解JIM的片,罵也好,夸也好,第一個總是記憶猶新的。
每次看搖滾傳記片都是一段自我毀滅之路。當然原聲都是超贊的!
作為Jim & Pam的迷妹這部電影有些讓我失望.....對于Jim的描寫太過潦草和負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聽到熟悉的音樂想到那些美好的記憶,唉說多了都是淚。
中學時讀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連載,終于在電影院里把這片看了。頭發尖兒的電都通了。字幕起,文藝青年們四散,照樣聽見有男大喊“太爛了,這片實在太爛了!”(是每次看完電影喊爛的都是這個人嗎?怎么連調調都相像)沒有過瘋狂青春的人,應該進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幾年: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