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空]播放記錄
視頻
程真真(楊穎 飾)是愛與家房地產公司的一名銷售,她的理想是成為一名金牌房屋經紀人。公司里,最讓程真真頭疼的是一位名叫邵芃澄(鄧倫 飾)的同事,他同時也是程真真工作上的搭檔。實際上,邵芃澄的真實身份是公司總裁家的千金少爺,為了自食其力體驗生活,他隱姓埋名“臥底”在公司中。
程真真暗戀自己的學長井然(朱一龍 飾)多年,兩人在機緣巧合之下竟然真的走到了一起。可是,在去掉了暗戀濾鏡之后,井然所暴露出來的各種問題讓程真真最終選擇了和他分手。在這個節骨眼上,公司因為商業機密被曝光而陷入了巨大的危機之中。
《我的真朋友》已經有部分片花出來了,從片花中可以看出本劇劇情還是有部分聚焦在了房子問題上,男女主演也均是房屋中介銷售人員,基于現實生活中有關房屋的法律糾紛越來越多,雖然不知道本劇可以有多深入的探討,但想必無論如何也繞不過去相關問題,所以下面想和大家交流一下劇中的相關法律問題。
如有錯誤,請第一時間指正,會隨時修改!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序)
房屋買賣、租賃一般涉及如下法律、法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建設施工一般涉及如下法律、法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勞動者受傷,可能還會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
以上都是看過片花后的預想,劇開播后隨劇播修改!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1-2集)
《我的真朋友》上線啦,果然如我所料,劇中還是涉及到了一些法律問題,我不啰嗦,我先說一下我的行文方式,因為之前我寫劇評的行文方式一般是:“1、劇情-法律分析-法條;2、劇情-法律分析-法條……”結果就是有朋友提到會造成大量枯燥的法條混雜在劇評中間,造成觀看體驗不好,所以這次我會將行文變成:“1、劇情-法律分析(標注);2、劇情-法律分析-法條(標注)……最后附法條”這種類似論文或者判決書的行文方式,如果不喜歡枯燥的法條,可以跳過后面。下面直接開始吧!
一、房地產開發公司、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區別。
在劇中,邵芃橙的父親提出自己公司想從房地產中介公司轉型至房地產開發公司,所以需要井然的加入。這里就提出來一個問題,二者到底有什么區別。我會盡量簡單說明。
首先,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經營范圍一般包括幾大塊:房地產開發;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地基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等;商品房銷售;物業服務;建筑裝潢及施工;房屋租賃;物業管理、物業服務;投資咨詢、商務咨詢、實業投資、投資管理;銷售建筑裝潢材料……。
是不是非常多?多就對了,也就是說其實房地產開發公司幾乎包括了房地產領域所有的經營項目,也正是因為經營項目眾多,房地產開發公司一般都會有所取舍,主攻自己拿手的,放棄一部分無力經營的,或者干脆將一部分業務外包,這就引出了下面的房地產中介公司。
房地產中介公司主要經營范圍是:房地產中介及代理,包括各類房屋(商品房、廠房、商鋪、寫字樓、地皮、私宅、二手房等等)的銷售與租賃代理;房地產銷售策劃服務;物業管理咨詢服務與信息交流;按客戶所需訂建房屋;房地產價格評估相關活動;地產宣傳促銷活動等。
可以看出,房地產中介公司的業務范圍有一部分是與房地產開發公司重合的,也可以說是分流了一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業務,這也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無力全部自行經營有關,現實中房地產開發公司也會將一部分比如商品房銷售業務外包給中介公司。
二、房地產中介公司與房產租賃公司的區別。
程真真之前供職的美芳管家公司的主管處理邵芃橙被盜時,提出過自己的公司是房地產中介公司,不是房地產租賃公司。那么這兩者有什么區別?簡單說來,中介公司就是中間人,負責向租戶提供房源信息,租戶想租了,就幫助房東與租客簽訂租賃協議,簡單說就是牽線搭橋,租賃協議的甲乙雙方還是房東和租客。
而房產租賃公司有點不同,有的房產租賃公司會將房子從房東手里直接租過來,然后以租賃公司的名義再租給租客,這種情況下,甲乙雙方就成了租賃公司和租客。
看明白了嗎?主管為什么會以美芳管家不是租賃公司來懟邵芃橙,依她的邏輯,美芳管家只是中介公司,甲方又不是美芳管家,邵芃橙還是得自己去找租客討要損失,跟自己公司無關。不過從現實出發,美芳管家要不要承擔賠償責任還是需要看它的平臺對房東承諾了什么,是不是承諾了平臺要對租客進行初步審核,如果承諾了對租客進行審核,那現在邵芃橙被盜,美芳管家還是要承擔一部分因審核不到位造成的損失的。劇中從程真真的話中可以看出,平臺可能存在這方面的承諾(依臺詞推斷哈)。
三、事假、遲到能否扣工資。劇中程真真離職時提到了工資數額不對,自己只請了一天事假,邵芃橙入職第一天,店長就提到他遲到了,所以要扣工資,那么這兩種情況下扣工資是合理的嗎?
對于事假,公司是可以不支付工資的。對于事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沒有相關規定,但是各地方均有實施條例予以規范,包括《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等等,各地方有規定是基本一致的,可以不支付工資(注1)
對于遲到工資問題,主要看公司規章制度如何規定,但公司也不能肆意妄為,還是有限制的,一般扣除上限為當月本人工資的20%,還要看扣除工資后,全月工資是不是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如果扣完工資后,工資剩余總額低于了最低工資水平,要按最低工資水平支付,不能扣過頭。(注2)
相關法律規定
(注1)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事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間的工資。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二十六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間的工資:
(一)在事假期間的
(二)無正當理由未提供勞動的
(三)由于勞動者本人的原因中止勞動合同的。
(注2)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3-4集)
這兩集劇情主要圍繞著兩戶人家展開,問題也比較集中,我主要想說兩個問題:
一、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劇中駱祖兒到白阿姨家里,說要買房,邵芃橙對駱祖兒說,如果不買,定金不退啊!
這牽涉出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定金還是訂金。下面劃重點,簽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是“定金”還是“訂金”,兩者完全不同。
假設我要買房子,跟賣房人也好,中介公司也好,簽訂了意向書,里面涉及到了定金,如果合同簽的是“定金”,如果后來我沒有理由不買了,定金是不退的;如果是房主無理由不賣了,由于定金具有罰則性質,房主是要雙倍退還定金的。
但如果我的合同里是“訂金”,這個訂金相當于預付款,如果我不買了,訂金不退;如果房主不賣了,只需要如數返還訂金就行。
所以最大的區別就是如果房主不賣了,定金可以雙倍退還;訂金只如數退,沒有雙倍。
綜上,一定一定一定看好是哪個字啊!
二、如果買到了所謂鬼宅、陰宅、兇宅等等房屋,要如何處理的問題。
在劇中出現的兩戶人家都存在這個問題,只是程度不同,康寧家是租賃的房屋晚上有孩子哭聲,疑似鬼宅。井然媽媽白阿姨為了不賣房子謊稱房屋存在姻緣煞,想嚇退駱祖兒。我們先忽略劇情里關于租賃房屋與白阿姨謊稱的問題,如果現實中真的買到了所謂鬼宅、陰宅、兇宅要怎么辦?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公序良俗”這個詞,所謂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注1), 如果違反了公序良俗,合同無效。
回到我們的話題,如果真的買到了所謂鬼宅、陰宅、兇宅,能不能以合同違反公序良俗要求確認合同無效?這個答案是否定的,不行!
有人會說,鬼誰不怕?兇宅?死過人的房子多不吉利?我都買到了鬼宅、陰宅、兇宅了,還不算違反公序良俗啊?
這個問題還真的很有意思,我們生活中很多人都信有鬼,也認為陰宅、兇宅不吉利,這似乎已經成為了社會上的所謂“共識”。但是我要說的是,大家回想一下我們的主流媒體是不是要求黨員是無神論者,是不是認為鬼、神、怪、精都是封建迷信?所以,對法官談鬼、煞、不吉利什么的,其實沒有用處,法官是不可能在判決書上認定一棟房子是“鬼宅”的,也不認為避開鬼這件事是公序良俗。這件事上已經有人踩過雷了,我沒記錯的話,有人以買到兇宅,合同違反公序良俗為由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結果是敗訴。
那有人會問,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嗎?我是真害怕啊!其實可以換個思路,不要用公序良俗,有人曾經起訴到法院,認為賣房人隱瞞了房子死過人的事實,而房子死過人這件事嚴重影響了房子在二手房市場上再次交易時的房屋價值,也就是賣房人的隱瞞行為造成了房屋存在巨大貶值風險,他存在欺詐行為,所以要求撤銷合同,結果有人勝訴。(注2)
綜上,不要和法官去討論鬼、怪、精、煞之類的事,法官不會認為這些事和公序良俗存在關聯。但可以換個角度,試試欺詐,要求撤銷合同,但能不能勝訴并不確定,這里還存在法官的主觀判斷的差異,但可以一試。
相關法律規定:
(注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注2)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5-6集)
這兩集劇情密度不大,有幾個問題比如李阿姨的問題都是剛冒頭,很多還需要事件結束后再統一整理,今天就說兩個問題:
一、典當制度
劇中邵芃橙將自己的名表典當給典當行,換取了表價值30%金額的借款,月息2%,用款期限六個月。
對于典當制度其實古來有之,很多影視劇也有體現,我們印象中典當行往往與不合理、壓迫人民的形象出現,很多人認為典當出去的東西,到期沒錢贖回來,東西就是典當行的了,是這樣嗎?還真不是,現在的典當制度非常合理,在非常急迫用款的時候,也是可以考慮的融資方式。下面我慢慢說。
法律層面對典當的定義是:“典當,是指當戶將其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簡單說來,就是當戶拿一定價值的財產包括房產,大額動產比如名表、名包、珠寶之類,其他財產權利比如股權等作抵押,換取典當行的借款,在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后,可以贖回當品;如果到期不能贖回,又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絕當后的當品,如果是在古代,那就是歸當輔所有,所以很多人才會認為當輔是個壓迫人的地方,畢竟當初是給了一個與當物完全不相符的低價,不能回贖就歸當輔所有,確實當戶虧大發了。
但是現代,絕當物品不直接歸當輔所有,而是分兩種情況處理:如果絕當物估價金額不足3萬元的,典當行可以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如果當物估價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也可以雙方事先約定絕當后由典當行委托拍賣行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本息后,剩余部分應當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無論哪種處理方式,賣東西得來的錢還是要算賬的,錢用來償還當初合同約定的本金、利息、綜合費用、罰息等相關費用,如果典品價值過高,拍賣后價款用于還賬后有剩余,是要返還給當戶的。
對于利息問題,劇中典當行給出的利息是月息2%,可能有觀眾會認為過高,其實并不高,要知道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的利息上限規定就是2%,而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典當利息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機構6個月期法定貸款利率及典當期限折算后執行;動產質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42‰。劇中給出的最終利息沒有超出應當有的上限,是合法、合理的。
對于當期,有人可能也會覺得用款期限太短,其實這個也是合理的,典當期限的要求就是最短五日,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如果還要繼續使用資金,可以協商續當。(注1)
所以,這還是種很合理的融資方式,就是利息肯定比銀行貸款高得多,但是考慮到銀行貸款限度多,審批程序耗時長等情況,如果有急需用錢的朋友,可以考慮。但是一定要找正規的,經審批的典當行啊。
二、成年人意定監護制度
劇中李阿姨因為兒子因自己看房而出車禍死亡,給其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心理陰影,結果造成了行為上有失度的情形,李阿姨的案子雖然從現在的情況看,她應該是有著嚴重的心理疾病,但未見得到精神疾病的程度,但是還是引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成年人的意定監護制度。
提起監護制度,大家的第一印象是不是孩子,未成年人的父母監護?這是最基本的監護制度,也是監護制度設立的初衷,但應該受到監護的人遠不止孩子,成年人也會因為精神疾病、老年癡呆、殘疾等等原因導致民事能力欠缺,需要的監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頒布前,成年人的監護往往只涉及精神病患者、老年癡呆人群,后來才將被監護人群擴展開來。
還有,最大的一個進步是,以前的監護制度總是自上而下設立的,無論是是否確定監護人,還是由誰來做監護人,都帶有強制性,被監護的人沒有自己選擇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確立的成年人意定監護制度則留有余地,保留了被監護人的選擇權,更加尊重了被監護人的意愿,被監護人可以在自己有能力獨立選擇監護人時,通過協議等方式自己指定監護人。這個制度雖然剛剛設立,并不完善,但還是重大進步。(注2)
今天對于第二個問題有點擴展了哈,之后的劇情可能未見得涉及到,但是也算是引了出來,就多啰嗦了幾句,包涵!
相關法律依據:
(注1)
《典當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經批準,典當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動產質押典當業務;
(二)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
(三)房地產(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產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當業務;
(四)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
(五)鑒定評估及咨詢服務;
(六)商務部依法批第三十六條當物的估價金額及當金數額應當由雙方協商確定。
房地產的當金數額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估價金額可以作為確定當金數額的參考。
典當期限由雙方約定,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三十七條典當當金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機構6個月期法定貸款利率及典當期限折算后執行。
典當當金利息不得預扣。
動產質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42‰。
房地產抵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27‰。
財產權利質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24‰。
當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典當期內或典當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續當時,當戶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第四十條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當在5日內贖當或者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當戶于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至絕當前贖當的,除須償還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外,還應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銀行等金融機構逾期貸款罰息水平、典當行制定的費用標準和逾期天數,補交當金利息和有關費用。
第四十三條典當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絕當物品:
(一)當物估價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也可以雙方事先約定絕當后由典當行委托拍賣行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本息后,剩余部分應當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二)絕當物估價金額不足3萬元的,典當行可以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
(注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二十九條 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第三十條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7-8集)
這兩集劇情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比較少,就先聊兩點吧:
一、人失蹤后的報警問題
以前在影視作品中經常會出現發現身邊的人失蹤了,去報警后,被告知需要失蹤二十四小時后才能立案,現實生活中一定要經過二十四小時嗎?
答案是不一定,二十四小時主要針對的是涉及成年人的一般失蹤案件,之所以設定這個時間也是因為成年人一天要處理很多事務,因忙于一些事情,造成與家人、朋友、同事短暫失聯是很常見的,比如手機沒電了,周邊又沒人可借電話,就可能造成短暫失聯。如果將這些都按人口失蹤案來立案、偵查的話,會占用過多的警力資源,造成警力無法分配到更嚴重、更急迫的地方去,可能會間接造成另外的損失。
如果失蹤的人很有可能會受到人身傷害或存在現實人身危險,不受二十四小時限制,可以隨時報警。當然,如果真存以現實危險,最終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案由可能不是失蹤,可能是故意傷害之類的,這就是另外一個法律關系了。
還有一些特殊規定,對于特殊人群失蹤也不受二十四小時限制,主要集中在婦女、兒童身上。由于現實生活中存大量的拐賣婦女、兒童的案件,且這類案件中警方越早介入,將人截回,讓婦女、兒童免受更嚴重傷害的可能性越大,所以,對于婦女、兒童失蹤報警,不受時間限制。(注1)
二、這個問題想說說前幾天劇情里關于唐妮二人買房問題。劇中二人為了結婚女方媽媽要求買了婚房才能結婚,這其中就涉及到了婚前購買的房屋如何確定所有權人的問題。這個問題分幾種情況,為方便理解,我就以一方舉例,如果是另一方做的,也是如此處理:(注2)
1、婚前男方全款購買房屋,房屋落在男方名下的,房屋屬于男方一方個人財產,與女方無關(女方買的亦然);
2、男方在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男方個人的財產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銀行貸款,婚后以不動產登記于男方名下的,這種情況也有兩種情況:
(1)夫妻雙方實行分別財產制(約定夫妻二人的收入歸各自所有,債務由各自承擔,日常花銷分別承擔)時,以男方名下的個人財產還貸,那么,這套房子就完全屬于男方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也為男方的個債務,女方不負還款責任。
(2)夫妻雙方實行共同財產制(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日常花銷由共同收入中支付)時,也就是說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如果二人離婚,房產就應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男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男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部分,由男方對女方進行補償。
3、男方在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男方個人的財產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銀行貸款,婚后以不動產登記于女方名下,婚后又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這種情況對于男方來說就存在風險了,有可能首付款會被認為是對女方的贈與,離婚時,房屋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相關法律規定:
(注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注2)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第9-10集)
看過了今天的兩集想跟大家探討兩個問題:
一、孩子造成他人損害,家長應該承擔什么責任,以及孩子在幼兒園或者學校受傷,學校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劇中艾文因為情緒失控,打傷了同幼兒園的小朋友,作為孩子家長,高先生、高太太是艾文的監護人,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應該賠償被打小朋友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等經濟損失。這個很好理。
之所以拿出來說,是因為現實生活中經常會有所謂熊孩子故意造成損害后,家長用“孩子還小,他(她)懂什么?”來懟受損失一方,這種情況下,其實我覺得可以跟對方說:“確實孩子還小,不懂事,我不能苛責孩子,讓孩子賠償。但是不好意思,孩子不懂事,作為家長的大人懂事,還請監護人賠償我的全部經濟損失。要不要看在孩子的小的面子上少要,是我自己的權利,我少要了是情份,家長得搭交情,不少要一分是本份,誰也沒有立場責備我!”
換個角度,如果孩子在幼兒園或者再大一點的孩子在學校受傷了,幼兒園或者學校應該承擔什么責任?這個主要問題在分析中有兩個問題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其中之一是孩子年齡大小,其二是學校是否盡到了相應的責任。我們分幾種情況考慮:
1、如果孩子是八周歲以下(之前是十周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頒布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降為八周歲,這里應該相應修改為八周歲)(注1)的,如果孩子在幼兒園或學校中受傷時,會直接推定為學校的責任,除非學校可以舉出充分證據證明自己已經全部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而如何確定學校是否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是個很復雜的問題,涉及方方面面,而且還涉及到了不同法官之間的自由裁量及自由心證,所以不好確定具體界限,只能說,這種情況下,學校在看護、教育、保護八周歲以下的孩子方面,承擔的責任會重一些。
2、如果孩子是八周歲以上、十八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學校的看護責任就會小一些,如果孩子在學校期間受到了其他人的傷害,會由實際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如果沒有盡到教育、管理職責,也應該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補充責任,注意是補充責任,也就是應該先由實際侵權人來賠償,不能賠償的部分,由學校承擔且學校承擔的限額是與自身的過錯程度相當的。(注2)
以上說的比較理論性,也不是很好理解,不要懟我“說人話”啊,好吧,我覺得我是沒怎么“說人話”,呵呵,好吧,我慫了,我再以劇中的情況舉例說明一下吧:
艾文馬上要上小學了,以上小學普遍年齡七周歲計算,艾文肯定屬于第一種情況,不滿八周歲,他在幼兒園的小朋友年齡也不會差太多,肯定也是不滿八周歲,這種情況下,我們站在受傷小朋友的立場考慮問題,我在幼兒園和艾文聊天的過程中,艾文把我打了,我住院了,這種情況下由誰承擔賠償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的責任?首先,傷害我的是艾文,這種情況下,艾文的監護人高先生、高太太理應承擔賠償責任。但這種情況下,幼兒園要不要承擔責任?這得看幼兒園能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盡到了教育、管理責任,證明不了盡到了責任就得承擔賠償責任,這個舉證證明的責任在學校,不在我的身上。
假設我已經超過八周歲了,假設十歲了,上小學了,發生同樣的問題,我就得舉證證明學校沒有盡到教育、管理責任,學校在這塊存在過錯,證明不了存在疏漏,學校就不承擔責任。
看出區別了嗎?不要小看舉證責任在誰身上這個問題,現實在太多太多人因為舉證不充分而敗訴了。
也不知道我說沒說明白(手動捂臉)
二、對于合租問題。
劇中傅曉寧的女朋友來到上海找他,引出了租房問題,其中還提到了合租房的問題。
現在合租房大量存在,我要提醒的是,一定要注意那種將房屋分割成一小間一小間出租的房屋,這種房屋往往會使用不阻燃材料做隔斷,而且分割本身也會造成安全逃離途徑被阻,在出現意外情況比如火災時,可能會加劇燃燒,或者造成逃生困難。
當然,這種合租房事實上也是不合法的,屬于《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確認的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房屋,是不能對外租賃的房屋。(注3)
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相關法律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二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注2)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注3)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第11-12集)
一、被人性騷擾怎么辦?
劇中曾慧敏去相親,結果被人明示希望和她有性接觸,這種情況已經構成了對曾慧敏的性騷擾。
所謂性騷擾指以性欲為出發點的騷擾,以帶性暗示的言語或動作針對被騷擾對象引起對方的不悅感,只要言語或行為令他人感到不悅或有被冒犯的意圖,且被認定存有性相關的暗示,都算是性騷擾。
性騷擾這個問題其實古來有之,即使是現在,也在各種場合存在。但是之前更多的是在道德層面予以譴責,或者只是單純的將其歸類在侵犯身體權的范疇內,長期規定的缺失使得現實生活中如何界定行為界限產生了困難。所以,各地為解決這個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護法》基礎上出臺了各自的相關規定。其中比較具型的是北京和上海。
北京市在修訂《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時,首次將“禁止違背婦女意志,以具有性內容或者與性有關的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行為等形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寫入了地方法規。
而上海市出臺的《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中,明確了“禁止以戀愛、征婚、招聘為名或者用其他方式玩弄女性”。(注1)
各地陸續出臺的相關地方性法規使得界定性騷擾更加容易,也有利于婦女維權。
所以,作為一個人格獨立的女性,我要說“堅決向性騷擾說不!勇敢向性騷擾說不!”。
二、對于井然母子的相處問題。
白阿姨和井然母子的故事現在開始慢慢展開,也越來越牽動人的心。白阿姨是很典型的50、60后母親,她們工作、生活在一個經濟轉型的年代,工作比較忙,自小受到的教育中又缺乏對兒童心理建設方面的學習,使得白阿姨對于井然的期望主要集中在學習上,很少與井然作心理溝通。另一方面白阿姨本身也比較保守,不太懂將愛宣之于口,這種種都使得井然在兒童時代在建立對人的信任以及學習如何去愛人的關鍵時期沒有得到正確的心理引導,造成了他沉默、淡然、不善于與人進行情感交互、自我情感過度內收的性格,他的刻板、過度追求完美也是源于此,而當井然想著與白阿姨好好相處時,他已經不知如何去表達了。
白阿姨后來她慢慢發現了這個問題,但是她也不懂得如何彌補,不知道如何去和井然溝通,只能是不停地自責,再加上突然去到了意大利,語言不通,生活方式迥異,白阿姨的抑郁越來越嚴重。
看到這么糾結的母子倆,我忽然想起了之前與同事探討過的一個問題:我們這個社會以前對于父母要求過高,對于子女過度寬容,現在才慢慢有所改善。
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在法律層面上,父母對于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是法定的,是無條件的,除非父母本身行為能力欠缺,比如父母自身就是殘疾、無勞動能力、患有重大疾病等,否則,不能以任何借口放棄對子女的撫養義務。
而對于子女,則只規定了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對于子女的強制要求也是集中在對于贍養老人層面,對于還未到需要贍養程度的老人,法律規定比較欠缺。(注2)
我們現在一直在強制要求父母如何更好的教育孩子,要求父母將孩子教育為一個身心健康的人,還想讓孩子在脫離父母后,有立足于社會的能力……。我們很少探討在父母漸漸老去時,作子女的,要如何與父母加深情感交互,如何讓年老的父母不要那么孤獨,我們一直在透支父母的愛,卻很少考慮如何去反哺。所以,在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時,才會將“經常看望和問候老人”(也就是通俗上說的“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
井然很幸運,他在白阿姨抑郁初期就得知了她的病情,井然還有時間、有精力去彌補母子關系,那么,子欲養而親不待的人呢?
相關法律規定:
(注1)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
第三十三條 禁止違背婦女意志,以具有性內容或者與性有關的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行為等形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
遭受性騷擾的婦女,可以向本人所在單位、行為人所在單位、本市各級婦女聯合會和有關機關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所在單位、本市各級婦女聯合會和有關機關接到投訴后,應當采取對被投訴人批評教育、對雙方進行調解或者支持投訴人起訴等措施。
用人單位、公共場所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根據情況采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
第三十條 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下列行為:
(一)以戀愛、征婚、招聘為名或者用其他方式玩弄女性;
(二)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三)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限制、剝奪婦女的人身自由;
(四)綁架或者拐賣婦女。
(注2)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沉迷網絡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行為。
第十二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第13-15集)
昨天劇只有一集更新,涉及的問題與今天更新的兩集是相聯的,所以就一起說啦!
一、不正當競爭問題。
劇中拉斐爾為了得到圣天使大橋修繕設計工程,在與井然競爭時,利用自由評論人利奧截取程真真的部分錄音,抹黑井然業務能力的同時,還在媒體上煽動群眾,抵制井然這個中國設計師,從而使市政廳迫于輿論壓力放棄井然,最終使得圣天使大橋修繕項目由拉斐爾競標成功,井然競標失敗。
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在中國,一定是違法的。(注1)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投標一定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投標人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確定了商業主體在從事商業活動中,應當遵循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就是不正當競爭行為。
反不正當法要求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有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同時,也要求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利奧雖然表面上是自由評論人,看似與圣天使大橋的招投標無關,但是從他與程真真的談話可以看出,他在媒體上還是有著一定影響力的。而圣天使大橋的修繕不是一個普通項目,其牽扯了太多專業外的其他因素,所以,利奧是對這個項目有一定影響力的。這種情況下,拉斐爾賄賂利奧這個對于投標有著影響力的人,且所用的手段是傳播誤導性信息,損害井然的商業信譽及聲譽,他和利奧的行為明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井然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進行賠償,賠償數額按照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拉斐爾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再強調一次,我的分析都是假設這個案子發生在中國境內哈,意大利法律如何規定我沒有研究,但是相信意大利作為一個有著成熟市場的國家,對于不正當競爭行為一定也會有一定規定。
二、父母支付首付的房屋,如何確定房屋產權問題。
前面在我在第7-8集劇評中提到過,夫妻間如何確定房屋產權的一部分情況,沒有涉及到首付是父母支付的情況,這里就和大家一起探討一下吧。
劇中六人看房團其實非常真實的反映了現實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看似人不多,其實六人分成了幾個陣營,小兩口、女方父母、男方父母,從劇情看,他們是打算通過由雙方父母出首付,小兩口婚后還貸的方式購買房屋,這種情況下,如何確定房屋產權,一旦涉及比如離婚的情況,要如何分割房屋就成了一個問題。
一般首付款會有下面幾種方式支付給小兩口,首付款的性質也會影響到最終房屋產權的歸屬及分割時的分配,為方便分析,我將假設雙方父母支付的首款數額是不同的,假設男方父母拿出50萬,女方父母拿出40萬作為首付,而且假設小兩口還沒領證,還不是合法夫妻。下面一個個說:
1、明確約定首付款是借的,那么除了房屋產權問題還又形成了一個民間借貸法律關系,這個錢是要小兩口還的。這里又涉及到兩個方面:
(1)首付款是小兩口父母各自借給自己的子女,也就是女方父母借給自己的女兒40萬元,男方父母借給自己的兒子50萬元作為首付款。這種情況下,借款行為因為發生在婚前,又是父母與各自的兒子或者女兒單獨約定的,那么,理論上,錢就應該由自己的兒子或者女兒各自償還,也就是女方還給自己父母40萬,男方還給自己父母50萬。但是因為現在絕大多數夫妻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制,在婚后小兩口要分出哪部分錢是男方的,哪部分錢是女方的幾乎不可能,所以各自還款也就存在于理論上,實際操作起來非常難,最后往往還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
(2)首付款是明確借給小兩口兩個人,那就比較簡單了,借款人是小兩口兩個人,自然要在婚后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償還。
2、明確約定首付款是贈與的。這其實是現實生活中的絕大部分情況,也是劇中小兩口的情況,雙方父母為了二人婚后的生活,自愿各自出一部分錢用于支付首付款,這種情況下,也有兩個方向:
(1)明確約定首付款是贈與各自的子女的,也就是說男方父母明確錢是贈與給男方的,女方父母明確錢是贈與給女方的。這種情況下,就相當于女方拿出了40萬首付款,男方拿出了50萬首付款,二人對于房屋產權的比例也就確定了,就是4:5,也就是女方占比44.44%,男方占比55.56%。
(2)明確約定首付款是贈與給小兩口兩個人的,同時沒有約定受贈比例,這種情況下,小兩口就相當于出了相同的錢,房屋產權比例就是各自50%。
3、沒有約定錢是贈與的還是借的怎么辦?現實生活中還大量存在父母在出首付款時,即沒有約定錢是贈與的還是借的。或者說了不用還,但是沒有約定是贈與給誰的。這種情況下,要如何處理。
如果沒有說明是不是借款,那就推定是贈與。由于我們探討的問題比較特殊,雖然涉及到的錢比較多,但出發點還是為了各自孩子的婚后生活,所以沒有明確說是借的話,一般會推定錢是贈與的。
而且,雙方父母如果沒有明確說明錢是贈與給小兩口兩個人的,那么直接推定就是贈與給各自的子女的。
簡單說,就是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么錢就是女方父母贈與給了女方40萬,男方父母贈與給了男方50萬,房屋占比分別是女方占比44.44%,男方占比55.56%。(注2)
涉及法律規定:
(注1)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五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十二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
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第七條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下列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一)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
(二)受交易相對方委托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三)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七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權利人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注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第16-17集)
今天主要想跟大家探討兩個問題
一、關于駱祖兒的腦洞。
劇中邵芃橙躲著駱祖兒,拒不開門,結果駱祖兒在樓下與快遞小哥商量,把自己作為郵件寄給邵芃橙,以便讓快遞小哥幫自己叫門。駱祖兒的開的挺大,有點社會經驗的人也知道這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駱祖兒的腦洞違反了什么法律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郵政企業收寄郵件和用戶交寄郵件,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禁止寄遞或者在郵件內夾帶下列物品:(六)各種活的動物”。
而違反相關規定郵寄活物的,懲罰也很重,《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不建立或者不執行收件驗視制度,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收寄郵件、快件的,對郵政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對快遞企業,郵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用戶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的物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有前兩款規定的違法行為,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經營國際寄遞業務,以及用戶交寄國際郵遞物品,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所以,駱祖兒的腦洞只能存在于影視作品里啦,作為笑料一笑了之罷了,現實中肯定是不行噠。
還有,多啰嗦一句,現在有些人會在網上購買一些小的活物作為寵物,有的賣家不顧法律規定,會采用郵寄時夾帶的方式騙過快遞企業進行直接郵寄,這種情況是違法的,不只快遞企業、寄件人要承擔責任,一旦郵寄寵物出現問題,比如郵寄過程中造成寵物死亡或受傷等情況,由于郵寄本身是違法的,也會造成維權困難。所以,不要干違法的事哦!
二、田剛六人購房團的問題。
前面一章我已經對父母出資付首付款給小兩口購房問題作出了分析,結果編劇姐姐用了最簡單的方式將問題處理了——寫六個人的名字!行吧,確定簡單干脆。
但我還是多想說一句,這種情況恐怕只適用于像劇中的情況,那就是兩邊都是獨生子女,爺爺奶奶也不在的情況,否則,一旦寫了六個人的名字,在父母過世后,其他兄弟姐妹甚至如果各自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還在也是可以參與遺產分割的,會留下后患。現實中不乏這種情況。
《我的真朋友》涉及法律問題交流(第18-19集)
今天和大家探討幾個問題:
一、駱祖兒因為和邵芃橙通電話,結果行經紅綠燈路口時,在指示燈變為綠燈時停車不行,被交警哥哥抓到。這里的交警哥哥好可愛,居然看著紅綠燈問駱祖兒:“是沒有你喜歡的顏色嗎?”呵呵,雖然不知道紅黃藍三色是不是都不是駱祖兒喜歡的顏色,反正下面罰單的顏色駱祖兒肯定不喜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
沒有按交通標志通過的,公安部123號令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根據以上規定,駱祖兒因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行為被扣2分是肯定的,如果警察哥哥還看到了駱祖兒接打電話的話,根據上述規定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她還要再被扣2分。(注1)
接打電話的正確作法是:如果你開車正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應該到就近的服務區停好車再接打電話,如果在城市道路開車,在行駛途中打電話應該在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靠邊停車接打電話!也就是說,如果停車是會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時,就是靠邊停車接打電話也是不行的!為免被扣分,行車還是別接打電話了吧!
小駱同學,行車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哦!
二、曾慧敏父親介紹來的奇葩相親對象來到花園店找曾店長,不管不顧地沖進去,擾亂了正在進行的商務溝通不說,還用言語對曾慧敏進行騷擾,甚至還要上手打曾慧敏。他的行為構成什么?
這個奇葩的行為不只是對曾店長本人的騷擾,還構成了擾亂單位秩序,如果曾慧敏選擇報警,那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公安部門可以對這個奇葩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注2)
三、這兩集又引進了一個案子,開酒吧的林先生急需用錢,想出賣自己的房子,邵芃橙對林先生的認識是對的,賣房的問題確實不簡單,從現在已經出現的劇情看,很有可能是林先生沉迷賭博,造成夫妻失和,可能妻子離家出走、離婚或已去世,而這套房子也有可能早被抵押出去了,不是個無瑕疵的房源。以上都是猜測,明天的劇情應該就明朗了,對此,我會在明天再調整。
下面說些已經明確的問題,就是房屋買賣定金問題,這點我在前面討論“定金”與“訂金”的區別時,提到過,曾慧敏因為欲買林先生的房子,與其簽訂了意向書,交納了10萬元定金,但后來因為家里的問題,曾慧敏提出不買了,這種情況下,定金原則上是不退的,只是后來林先生出于自己的考慮,主動退了定金而已。
但是現實中可沒有那么多像林先生這樣的人哦,所以,定金不要輕易支付,一旦支付了定金,自己主動提出不買的話,定金是不退還的。(注3)
相關法律問題:
(注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公安部123號令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注2)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注3)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 ) 如何看待《我的真朋友》中提到的社會問題?
提到“家”,你腦海中會浮現什么樣的畫面呢?或許是晨光透過紗窗落得滿室盈黃;又或者是一張方桌,幾碟小菜,齊家歡聚一堂;或有小院清幽,綠植含露,母親帶著溫言笑語,對花花草草說著兒女瑣事……
每個人對家都有著別樣的情感,愛是家的根,家是愛的歸宿。《我的真朋友》是一部都市情感劇,以房產中介為中心,圍繞著不同住戶與房子之間展開的故事,這里觸及到一個當下非常熱門的一個問題——房子與家。
第三集中年輕小情侶因為男方無法買房遭到母親的嚴重反對,為何母親反對如此強烈呢?不是因為母親勢力,也不是她不可理喻棒打鴛鴦,歸根結底源于對女兒的愛,不希望她日后吃苦,這與我們現實中無數個母親是一樣的,都想讓自己的兒女過上好日子。劇中母親認為沒有房子就沒有家,無所依靠注定就是漂泊。
在這個生活壓力倍增的時代,房子成為了家的必要載體,或許另一個詞更為貼切——“剛需”。所以每一個年輕人身上都背負著一套房子,因為房子意味著安定,意味著以后孩子的教育資源,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反應了社會地位以及生活品質。
很多人認為“房子=家”然而這兩者之間是否真的可以畫上等號呢?
劇中人物出身不同,位置不同,對家的概念和理解也不同。“家”是他們不斷去追求的一個意向載體,里面承載著他們內心深處的渴求以及生活中缺失的遺憾。
那對小情侶因為深陷愛河,彼此信任,因此愿意在沒有房子的前提下結婚,他們的概念里,在一起就是家,因為有愛就有家。但是女方母親作為過來人,深諳沒有房子要在上海這樣的大城市里拼搏多么不容易,所以她眼中的家,必須先有一幢房子,然后才能用這幢房子去裝滿愛。對于像這位母親一樣的大部分中層普通市民來說,解決生活問題是前提,所以他們關注更多的是經濟基礎,先解決溫飽問題才能考慮更高層次的精神追求。
邵芃橙作為集團的公子,家里房子一幢一幢住不過來,然而他眼中沒有一幢房子是他的家,因為那些房子缺乏人情,沒有溫度,于他而言不過是精致裝潢的混凝土。邵芃橙從小無需為金錢煩擾,生活條件十分優渥,但是母親離世以及與父親的不和諧關系使得他家庭中的情感缺失,所以他眼中“愛與情感”成為了家的關鍵因素。
井然作為一個設計師,專業知識以及個人素養讓他在這個領域得到了認可和名氣。他是創造家園的人,在他眼中建筑有情緒有節奏,他設計出非常完美的作品,但從他與真真的互動中看出,他的設計中缺乏那么一點點溫度,這或許與他單親家庭的成長環境有著一定的聯系,期待后續故事的發展。
第三集出場的井然母親,人稱白阿姨,短短幾分鐘卻非常抓人眼球。(或許是因為工作在國外,無法照顧國內的母親,所以井然才想賣了國內房子,接母親過去同住---目前井然為何要賣國內房子尚未播出,一切以最后播出為準)
從白阿姨故意用“姻緣煞”這種迷信的說法去忽悠想要買房子的買主看出,白阿姨并不想要賣掉國內的房子,但是卻又不想與兒子明說,所以只能偷偷想著各種辦法去阻止別人買她的房子。從墻上掛滿的照片可以看出白阿姨把這幢房子看做回憶的載體,那是她與丈夫兒子生活了幾十年的地方,帶著曾經溫暖的回憶,因此這個房子就是她的家和根,是她不愿意離開的地方。
家是一個有溫度的詞,承載著太多的故事和太深的情感,它本質上與房子并不是一個東西,因為家不僅僅是一幢房子,更多的是人情溫暖。然而家又與房子密不可分,因為房子是人聚在一起去創造愛的場所,它承載著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感的載體。劇中“愛與家”這一個設計非常用心,有愛才有家,期待后續更溫情的故事。
我以前有一個理論:在大多數普通人的人群里,人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外柔內剛和外剛內柔。心中有鋼針的人,不懼以柔弱一面示人;而內心柔軟易受傷的人,反而需要堅強的外殼來武裝自己,就好像刺猬或河蚌,尖刺和堅殼只是他們保護自己的盔甲。
我沒想到有一天,會在朱老師塑造的一個角色井然身上,同時看到外柔內剛和外剛內柔這兩面的同時存在,并且毫無違和感。
井然的A面,在羅馬,是他的事業,是外柔內剛的……
多年學習和打拼,他吸收了異國先進的建筑學理念,傾注了自己多年的努力,他在事業上站住了腳跟。圣天使橋這樣的改造項目,他是最終競爭者之一。他擁有了自己的設計工作室,員工規模還不算小,日常開會小十人,員工稱他Boss。
可是井然并不是霸道總裁掛的,他在辦公室的氣場是柔軟的。老外姑娘可以當面抱怨項目招商的不公對待,帥哥秘書可以擅自拿起他桌上沒看過的材料扔進垃圾桶(請假裝沒看出來這是我的吐槽)。辦公室的氛圍,就像一個真正的Studio,開會討論的時候即使沒有老板在也是可以有結果的……
井然的霸氣源于他專業領域的高度自信,他不需要外化的尖銳來彰顯霸氣,也不需要刻意的堅強來掩飾或保護什么。他可以很大方的邀請一個完全的局外人去參加他最重要的競標項目,可以很坦然的面對正負兩種結果,即使競標不成功后獨自飲酒的時候他也是大門打開不設防的。
井然的B面,在上海,是他的家庭,是以疏離保護的……
旅歸設計師井然,在眾人眼里是“刻板”、“面癱“、“高冷”的。他禮貌得體,處事周全,卻處處帶著疏離,那是他為自己和這個世界筑起的一道墻。
井然的疏離,并不尖銳,他不像刺猬,更像是貝殼,把自己保護起來,但同時也關上了殼,把自己封閉起來,輕易不露真心。
即使面對最親近的母親,井然也不是傳統意義上那種親熱會撒嬌的兒子。母子倆同時選擇了一種委屈自己為你好的方式,維持著母子間微妙的平衡。白阿姨明明不愿賣房子、不想去意大利、被診斷老年抑郁癥、渴望有人陪伴,但是白阿姨什么都沒有對井然說。而井然,其實他都知道,卻也并不選擇當面交流的直接溝通方式。
這兩個鏡頭曾深深刺痛我,這種不能宣之于口的刺痛、把什么都背上責任的重擔,從十幾歲時開始就壓在井然的心頭。
反過來大概也是一樣的,井然從十幾歲,像小艾文一樣那么小小一個人兒的時候開始,就努力滿足母親的期望,學業、出國、工作、事業……他交給母親的,大約永遠是100分的期末答卷。但是那些背后的故事,像小艾文一樣無法說出口的喜愛和不愿、羅馬午夜獨自喝下的一杯酒,恐怕白亞茹永遠也不會知道了。
這么一個讓人心疼的孩子,多希望能有個人走進他的心,愛他、了解他、疼惜他、救贖他。只可惜,井然并沒有找到他的那個“天地”。
首先,這絕非是一篇彩虹屁,也不是一篇剖析朱一龍先生具有強大共情力的演技文。興許,我如此客觀的分析了井然之后,也無法窺見100%真實的井然。但至少,我曾認真的努力過。
依稀記得真朋友中,井然被放棄的的最大的理由是她的“我一定要做自己”。那么“成為自己”,是否真的有這么大的魔力,能阻隔真愛,跨越時間的深刻記憶?
在人類的基本需求中:飲食與性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與歸屬需求、尊重的需求、求知、審美需求,自我實現。
人本主義心理學說,以人為本。 這個著名詞匯的更準確的意思其實是“以我為本”,即“我”自己才是我的人生的選擇者和判斷者。馬斯洛強調自我實現,而與馬斯洛同為人本主義心理學的旗手羅杰斯則強調“成為自己”。
作為自我實現的需求,最關鍵的恰恰就是做自己,成為自己。
井然顯然已經走到了這個階段。
來看看井然這個人物,在朱一龍先生的演繹下,似乎非常完美。
首先是人設:作為建筑設計和室內設計師的他,渾身上下都散發著一種接近于藝術家的氣質。可他又是一位能在藝術之都,成功的經營自己的設計工作室的Boss。
他的性格也很吸引人。對不熟悉的陌生人冷峻疏離,保持著舒適的距離。對自己的親人和愛人,細膩的施以關懷。在工作和生活中尋找平衡的井然,更是為了愛,為了組建家庭可以改變自己的人生軌跡。
這樣的男人,會被放棄。我也曾有些憤憤不平,寫下井然你真傻的文章,細數井然在愛情里的各種“傻子”的表現。
可是,回歸理智,仔細想想這個過程并不簡單。在井然貌似完美的人設里,我自動過濾了一個很重要的線索:自信和自我意志。
井然是相當自信的。
在劇情描述里,有很多細節刻畫了井然的自信。比如:圣天使大橋的修繕設計招標。井然憑借自己對巴洛克藝術的透徹理解,足以打動外籍評委的心;他對建筑的熱愛,用腳去丈量,用心去聆聽他們的呼吸和節奏,把建筑當作生命來對待。他的理想:讓世界聽見中國的聲音!
井然,極具才華,他有足夠自信的理由!自信隨之而來的,其實是“自我”。自我也可以理解為一種“自我意志”!
當他在人居設計大賽中僅獲得銀獎的時候,他覺得組委會“虛偽”;當他失去圣天使大橋的修繕設計后,他說“我習慣了”,骨子里透露出一絲驕傲和無奈。甚至最初,他寧可出售掉媽媽心系的老房,為了讓媽媽割舍掉情感上的牽畔,到他身邊生活以方便照顧媽媽。還有“從表面上來看”他剛剛開始陷入愛情三個月就想要組建完整的家庭。(事實上是:他感情的潔癖使他堅信他找到了最初的愛情)
這一切,都透露了一個隱藏的信息:井然的“自我意志”非常強大!井然像一個王者,掌控生活的方方面面。客觀的說,經過這么多年的努力拼搏,井然已經成功的成為了他自己。
這種自我意志的強大,如果掌控不了分寸,一不小心就會使人設崩塌。再一次用力夸贊朱一龍先生,正是他對井然的深刻梳理,使得井然的這種自我意志,不那么的具有侵略性。通過具有強大的共情力的表演反而令觀眾覺得一切都是理所當然。
朱一龍先生曾說過,他會理順人物的邏輯線,在劇情沒有展現的一些細節中,去額外做一些功課,包括如何填補人物成長過程中的一些空白。這樣的填補,使觀眾在觀劇時,極容易能隨著人物窺見到他的內心世界。
因此,盡管劇情沒有重點交代。可我也察覺到:井然的自我意志的形成,不僅來源于事業上的成功,更來源于缺失父愛的家庭的“被迫性成長”。
《巨嬰國》一書的作者武志紅曾寫到:人性的自我需求的實現并不是只靠自己完成的,而是在和他人相處的關系中逐漸實現的。
井然和媽媽的關系。
最初母子二人的之間是有隔閡的:媽媽覺得井然個性疏離和挑剔,并歸咎于她對井然的童年太過于嚴格造成的。
而井然之所以沉穩寡言,是因為承擔了缺失父愛家庭的壓力。他希望通過努力使自己早日成為家庭的支柱。他愛媽媽,更想為她分擔生活的壓力。
井然的自我意志的強大,并不能代表他能妥帖的處理好與親人的關系。反而在最初,這種“強大”顯得很不協調。他在和媽媽的相處中,從隔閡、經歷關愛的“磨合”,再最終歸于理解,心靈的扶持。
而通過朱一龍先生細膩生動的演繹,我們接收到的信息投射是這樣的:井然十分敏感的洞悉媽媽的脆弱,他多次站在母親身后默默的流淚。他知道媽媽的脆弱,但不會讓媽媽察覺。井然的細膩和敏感,還有他對母親的愛,由朱一龍先生演繹出來,如水般細細綿綿,洶涌澎湃。
這個立意非常飽滿,不僅通過母子二人的對手戲,逐層遞進流露出情感線。并且還通過井然向女孩袒露自己對家庭的渴望,對她的愛時,更進一步的解釋了井然的價值觀。
有一段描寫,井然和她坐在大學的禮堂里。那里曾是井然還是一個學長時,與學妹的她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井然對她說“(那時)我覺得你美極了”,求學時代的偶遇,也是井然愛的萌芽階段。井然的愛不是只有3個月,而是橫跨了整個青春。
井然第一次告訴別人他小時候的故事。爸爸去世之后,媽媽一臥不起,在床上躺了一個多月。幼小的他自己下面吃,照顧自己和媽媽。而媽媽終于清醒過來,從此以后不僅媽媽對井然超乎常人的嚴格,井然也對自己要求更加的苛刻。他努力求學、創業,終于成為媽媽眼中極為出色的兒子,也是他心目中,最想成為的像父親那般偉岸的、有責任的人。
因此,井然并不是與生俱來的沉穩和疏離,他也不是一開始就達成了這種強大的自我意志,而是在日復一日的努力刻苦,年復一年的自我要求中逐漸形成的。
他“被迫”地缺失了稚趣的童年,在青春洋溢的學生時代埋頭苦讀,在人生旅途心無旁騖的追尋理想,終于成為一個出色的建筑設計師,在華人常遭受歧視的海外成功站穩了腳跟。
這個實現理想的過程,可以想象一下,井然的“強大的自我意志”是如何形成的?
因此一切都變得順理成章了。強大的自我意志,既是井然人性中不那么完美的一面,卻也是令觀眾沉迷的屬于井然的那一種魅力。
井然的愛情關系。
回到馬斯洛的人本主義,也是人性的需求。井然做到了自我意志的實現。而女孩,則在歸屬需要和自尊需要的階段。
兩人在人性需求金字塔上的節奏完全不一致。
一個需要的是成熟的,對未來的人生、對家庭有規劃的愛人;而另一個停留在個人成長、歸屬感和自尊心的建立。因此,井然已經想要組建家庭,可她仍想在自己的工作中找尋成就感,從而得到自尊心的實現。
人性需求的節奏完全不對等,結果顯而易見,于是矛盾逐漸顯現。而矛盾引發的最強烈的戲劇沖突,就是她與井然有一段很不愉快的交談,女孩大聲的呵斥井然:“請不要以愛的名義來操控我”。
那么究竟是“以愛的名義”還是“想要被認可”?
《巨嬰國》作者武志紅,同樣也曾寫過這樣的一段話:“我們渴望做自己。同時,我們又渴望得到別人的認可。 ”
這就是人本主義,也是人性,是否覺得有一些共鳴?除去強大的表象,井然也是一個普通人,他也擁有一個人性的共同之處:渴望得到認同。特別是來自親人、愛人的認同。
劇中他曾對她說:“你愛的是真實的我么?還是那個你心中理想的井然。”......“現實中的我不那么完美。”這段臺詞真實地反映了井然的內心,他渴望被他所愛之人認同,而且是一個真實的、不完美的他。
人性需求的巨大差距,猶如一座鴻溝。井然仿佛在以他的方式,試圖在這座鴻溝上建起一架橋梁。令人惋惜地是,獨自一人努力的他,最終也未能將這座橋延伸至彼岸。
自我實現者的人格特征
馬斯洛曾描繪說,自我實現者的人格特征是,一方面疾惡如仇,另一方面對人性的脆弱又無比包容。這,才是真正的堅強,才是真正的強大。
同樣,具有強大的自我意志,自己為自己的人生負責。這樣做的另一面,意味著他必須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如果選擇錯了、受傷了,不怨天尤人,不把責任推卸到別人身上。
井然也做到了。無論是圣天使橋項目,因她被誤導的言論導致失利,井然告訴她這是因為種族歧視。或是她放棄了這段感情,井然仍然會說是自己的家庭造成了對方的壓力,“對不起”之后果斷的放手。最后井然成立自己的公司,依舊會免費傾力為大愛城做室內設計。
真正的強者絕對不是那些從不怕疼而且總是無情地嘲笑別人柔弱的人。真正的強者,應該是一方面堅強,另一方面又非常溫和、非常富有包容性的。而這點,非常符合我認識的井然。
井然佯裝的“冷峻和疏離”,剖開內里卻是“溫柔與純情”。
井然的抱負和理想是想要世界能聆聽到中國的聲音!
井然和媽媽的親情,從隔閡、經歷關愛的“磨合”,再最終歸于理解,心靈的扶持。
井然對愛情那么勇敢和自信的“義無反顧”,失去愛時最后的豁達和紳士......
這些所有的一切無一不在牽動我的心。這是龍哥帶來的極具共情力的人物,也是和以往截然不同的作品。再一次被演技折服,又一次被角色打動。
井然最后一次擁抱她時說:“你一定要一直做你自己,成為你想成為的人。” 我終于懂了。
朱一龍先生,你也一定要繼續做你自己,成為你想成為的人。??
長文感謝閱讀??
寫于2019年6月15
打動人心的每一幕~致朱一龍先生的井然
我的真朋友播放已過半,細數一下打動人心的每一幕。
{第一幕:金色的井然~第1集}
井然走近真真,他像是沐浴在陽光里的天使。他笑著看著,金色的光已模糊他的臉,可是隔著屏幕也能感受到井然的溫暖。“同學,這是我的球鞋,你湊合穿一下啊”
這一幕是個回憶的片段。回憶里的井然,與第一集中出現的,冷靜自持,甚至有些潔癖的井然很有些不同。“學長”井然更多了些溫暖親切。
【似乎朱一龍先生所飾演的井然,絕非表面上所看到的那樣。他把一些感性的、細膩的情感隱藏起來,在一些小細節中偶爾的展露一下。讓人忍不住會好奇,井然的內心世界究竟是怎樣的?太好奇了。】
{第二幕:雨中拉琴~第5集}
拉開窗簾的那瞬間,女主看見在雨簾下拉琴的井然。盡管雨天沒有陽光,井然仿佛就是那縷陽光。他專注的拉著“沉思”,清澈的和弦在真真和井然之間流淌。那一幕,似乎看見了古老的亞歷山大城,最圣潔的神像。
小提琴曲《沉思》是一首寧靜的琴曲,劇中也是父親生前親手教給少時的井然。我在劇中前后共聽到三次。第一次是井然在別墅的院子里拉琴,第二次是在意大利井然失去圣天使橋修繕設計之后,獨自在工作室里。第三次也是最悲傷的一次,井然坐在車里一個人,也是聽著這首曲子。他想一個人呆著。這后面的兩次,仿佛是經受了挫敗之后,沉淪在低谷渴望獲得力量。
【這首曲子本是一首寄予虔誠的信仰和哀思的曲子。琴曲透露著一種朦朧的美,而朱一龍先生所飾演的井然,所散發著迷人的魅力,與琴曲融合的如此唯美。】
{第三幕:母子之間~第6集}
房間里傳來鋼琴聲,井然站在花園里透過窗戶看著彈琴的媽媽。他走進屋子,溫柔的笑著叫一聲:媽。井然和媽媽聊著聊著,話題看似輕松,實則沉重。媽媽一個人平時在家做些什么?一起去逛逛商場吃好吃的吧?還有將來一起去了國外,媽媽有些擔心買不到中國菜。井然始終乖乖的,
他一直在克制自己的情緒不被媽媽發現。細心的媽媽也假裝察覺不到井然的內疚。這一幕,井然和媽媽幾乎都是含著淚笑著說完的。
【朱一龍先生和許娣老師的這一場戲,只有14句臺詞,2分32秒的表演,卻如此情感真摯,真情流動。看兩位的戲,觀眾已被深深打動,可演員始終把握著情緒釋放的分寸,沒有過分的煽情,只有真情如溪流般涌動,細細綿綿。】
{第四幕:母子之間~第7集}
井然和媽媽一起坐在花園的秋千上,井然告訴媽媽自己堅持賣房的理由是希望媽媽能割舍沉重的回憶,放下負擔和他一起去意大利生活。媽媽井然袒露,自己對井然少時的高要求和不關心,使井然缺失了歡聲笑語的童年,變成現在這樣的性格。
母子二人,明明彼此內心都很為對方著想,掛念著對方。媽媽說這些,不僅僅是自責,更期望兒子能過得輕松些,盡早得到人生的幸福。井然所說的負擔,希望媽媽能早點放下過往和自己一塊兒生活,好好照顧母親。
井然的眼睛又紅了,他把媽媽的手緊緊的握住,“媽,你怎么能這么說你自己呢?你在我心里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媽媽、最棒的媽媽。...我都明白。”
井然和媽媽坐在鋼琴前面,一起彈起琴,唱著歌。這一幕令我回想起媽媽獨自坐在鋼琴前,她斷斷續續的彈著幾個寂廖的音符,那時孤單的情景。而和那一段落寞的背影所呼應,這一幕井然和媽媽一起談琴唱歌的樣子,媽媽和井然終于打開心結。
【這兩段表演,就像一段起起伏伏的和弦,經歷含蓄沉郁的回憶,悠悠的轉向明快敞亮,沉浸于一個柔和抒情的結尾。而我從未見過一段“母與子”,如此細膩動人的表演。??】
{第五幕:最美的井然~第13集}
他伏案工作,手指輕輕滑過繪筆,如同滑過黑白琴鍵,能隱約聽到跳躍的音符。挑選出一支筆,他在紙上畫出一條直線,筆尖劃過厚厚的紙張。45度角斜視的側臉,輪廓線條既硬朗又柔和,睫毛在陽光下微微顫抖。再拿起圓規畫一個圓,他的嘴唇圓潤光滑。這一幕,認真工作的井然,如此美麗!
“大歷史,小工匠。擇一事,終一生。”
得到圣天使大橋的修繕設計工作,這是井然在國外踉踉蹌蹌走過這些年,最接近理想的時刻。圣天使大橋的修繕設計也許不需要井然“鐘一生”,但“擇一事”一定是井然的理想和愿望。他從未改變過青春時期求學致業的理想:丈量每一塊地磚和每一件雕塑;讓世界聆聽中國的聲音。
【大海不向人們炫耀自己的深度,但人們知道它容納百川;大地不向人們說明自己的厚度,但世間沒有任何事物能夠輕易撼動它的位置。這就是我眼中最“美”的井然,也是朱一龍先生的動人時刻。】
{第六幕,我習慣了~第13集}
“一位中國人在世界藝術之巔站穩腳跟,不可能不讓人妒忌的,我習慣了”
當井然逐步實現規劃,接回牽掛的媽媽一起生活,工作和生活逐漸平衡。修繕圣天使大橋,夢想也即將成真的這個命運的節點,他還是失去了。這種失去,一定不是第一次,也更不會是最后一次。井然在理想和現實之間,又一次品嘗到了酸澀的人生。
“我習慣了”道盡了華人設計師在異國他鄉遭受的“禮遇”,既無奈又心酸。可無奈背后,我似乎還聽到了井然的一絲絲驕傲和不屑。與獲得人居大獎銀獎的那句“虛偽”相似,是啊,井然從不曾向命運低頭。這就是成熟的苦澀。
【朱一龍先生飾演的井然,表情依然是淡淡的,一如既往的冷靜。可透過屏幕我看見他握著酒杯,垂下雙肩低頭的背影,將落寞和孤寂映在了玻璃櫥柜的影子里。背影也能演戲!他喝了一小杯紅酒,又接著倒了一杯,沒有一口咽下,而是將酒留在口腔里,盡情的去品味葡萄酒的酸澀。朱一龍先生用表演的細節生動地刻畫了井然的苦澀】
{第七幕 許愿池邊的浪漫告白~第16集}
極具巴洛克風格的羅馬許愿池是力量的象征,許愿池也是愛情的象征。
井然對女孩說“所有的意大利人認為,只要在這里許愿,所有的愿望都能實現。”
他一定也知道,浪漫的意大利人堅信,當情侶一起向池中投入硬幣,愛情就會永恒。
井然毫不猶豫的在許愿池邊許下愛和家的心愿:“我希望能遇到一個我愛的人,和她組建一個家庭。每天下班之后呢都能見到她。還有我們的孩子。”說著孩子的時候,他稍稍轉過頭,看著他心里已經認定的女孩,他全身上下都散發著光。
此刻,井然尚且仍在克制他的愛意,但他無比真誠的袒露自己的心聲,仿佛這一切都是在為之后的告白做準備。盡管這還不能算是一個真正的告白,我卻覺得這比世界上最甜蜜的告白都要真誠。井然,在許愿池邊虔誠的如同一個信徒,他即將為所愛改變人生軌跡。
【朱一龍先生飾演的井然,他在許愿池邊有三個眼神很奇妙。第一個眼神是在許愿的時候,他凝望著正在許愿的女孩兒,眼神深切的似乎能把她淹沒。第二次是袒露心愿時,他急促的看了一眼就立即回頭,似乎有些羞于啟齒,畢竟這是一個愛的心愿。第三個眼神是在說到孩子的時候,他忍不住轉過頭又望了一眼女孩兒,似乎希望得到某種肯定。這三個眼神截然不同,許愿池邊的浪漫告白被演繹的純情又生動】
未完待續!
~~~
真朋友已播了一半的劇情,朱一龍精湛的演技對情感的拿捏,緊緊的牽引著觀眾的心,為之動容為之開心更為之揪心。井然這個角色是一個非常正能量的人物。他的身上俱備當今社會最彌貴的“責任”二字。
井然對工作的認真負責,不僅是對員工,還讓我們看到井然偉大的家國情懷,一個身系家國的人,便是一個隱匿的英雄,定俱有高貴的品行與海納百川的胸懷!
對于親情,從小都是照著父母的期盼,努力的去達成父母要的樣子,即使失去了人生最快樂無憂的童年時光,對于母親他不僅沒有一絲埋怨,反而為了成為母親的依靠與給予生活的享受而更加努力。在母親面前總是笑得像孩子一樣,從不讓母親感覺到工作的不易與殘酷,只是寵溺的告訴母親,他有點忙缺少陪伴,他在調整。
井然獨自一人在異國他鄉打拼,在羅馬這個古建筑世界聞名的城市里,多少個日日夜夜多少次失敗,這個心中有巨人的男人優秀的成為了同行的翹楚!三十歲的他沒有經歷過愛情,優秀如他身邊不乏青睞者,但是他太忙了,親情的陪伴如是,戀愛更是奢侈,唯一陪伴他的只有夜半的音樂與喝著那數不清的紅酒。酒精的麻痹會讓人暫時忘了疼痛,可那一道道的傷口早已瘡痍滿目,你只能用冷漠的面具去遮擋住它們!
直到一個叫真心真意的女孩給你鼓勵打氣,她暖化了你的心。而當程真真這個突然闖進你生活中的女孩出現時,你一如既往的無視,卻對她照顧母親與熱心救人的行為而感動,因為你本就是個感恩的人!
當你知道真心真意與程真真是同一個人時,愛情就那么自然而然的爆發了。埋藏了多少年的柔情蜜意浪漫情懷,一下子全掏之給她了。你的身體心底已掏空,滿滿的只有她。
愛情那么純粹又那么珍貴,你何其珍惜,你甚至愿為她放棄在國外多年才打拼下來的一切!你更從未考慮對方的生活狀態與職業,你愛的只是這個人,愛上了她便是你的天地,愛上了便是一生!既使連個情人間正式的接吻都沒有,你便要——負責的——給她幸福給她一個溫暖的家庭。你對你的拼搏更有了一份動力,你要讓她享受生活!試問今天,這樣完美的男人哪里找得到!井然,我深深的愛上你!夢中所有美好的樣子皆是你這樣!
你用最莊嚴的求婚方式單膝跪地,拿出戒指向真真求婚,被真真拒絕后眼中的傷痛的淚水它也濕潤了我,我聽到了井然心碎的聲音,因為那一刻我的心也跟著碎了,我多么想飛進屏幕,飛進真真的身體,說句我愿意!我多想抱抱你,給你我的溫度,我知道那一刻的你有多么冰涼。泰戈爾說過:眼睛為她下著雨,心卻為她打著傘,井然你就是這樣的人!我甚至有點害怕看接下來的劇情,怕你受傷,想對你說,放棄吧井然,有些人有些事,忘記了的是過去,忘不了的是回憶!井然,放手有時也是一種幸福!任之成回憶,去追求真正屬于自己的幸福!
不好看,浮夸
今天看到白阿姨那一段真的非常感動,從白阿姨眼神中的閃爍看出她并不想賣房子,同時她打電話時語氣帶著些無助,這讓我想起那些獨自在家的老人,他們生活上遇到問題,子女不在身邊,真的不容易。
這個演技呵呵呵呵受不了
你當演員的意義何在?
這雷人的臺詞。。。。
別的不說,你家房產中介長那樣?人都那樣?連個電動車都不給配啊?建議看看《賣房子的女人》吧!就這業務能力,大概賣自己都沒人要啊!
看了四集,講道理ab和鄧倫還是挺有cp感的,顏值也挺大,但朱一龍實在不行,銅礦和他倆簡直不是一個年齡階段的,演技的話,ab雖說沒有這個東西,但還算正常,鄧倫蠻適合痞帥的人設,臺詞不錯,朱一龍也同樣沒看到演技這個東西,其實看下來這個男二角色可有可無啊,不如單看ab和鄧倫貧嘴還更有意思一點
9012了還在拍弱智瑪麗蘇橋段。
看到第二集的中間,看不下去了,女一和男二的演技沒眼看,情節浮夸不接地氣,地產行業的中介和地產咨詢,還有開發商是完全不一樣的存在,打著行業劇的名義談戀愛,無恥。
看了半小時之后從二星預訂改成了一星,房產中介我們太熟悉了,所以請導演出來說一下這是銀河系哪個星球的房產中介?
尷尬的雞皮疙瘩都掉下來了還有 當街發傳單的這種違法行為 也堂而皇之的表現在鏡頭里 三觀不正
3位頂流,演技都不咋滴。
房屋與家,一個永恒的話題!現代社會,哪個家庭都與房屋有一筆賬!第一二集中,三個主人公已悉數出場,除了他們之間的感情線,我也期待井然與母親之間的親情線!
現在朱一龍的演技已經和楊穎在同一水平線上了
看到海洋館人踩海豚玩,fine
只有鄧倫演技是好的
天!第5集母子線我一個爆哭,井然媽媽紅著眼睛帶著回憶、帶著幸福、帶著悲傷的神情說:其實井然的爸爸是個非常浪漫的人,太感染人了,這種情緒的傳達厲害!3、4集井然這條家庭線緩緩展開,父親在井然10歲左右離世(大概推算),母親是個聰明、溫柔而又需要關心的人,她第一次聯系美麗讓她來看看她花架的時候悄悄地抹摸著眼淚,對熱情幫助她的真真有著戀戀不舍,第6集邵芃橙說:“(井然)像你一樣嗎?把自己的親媽扔在國內,自己在國外”,看出井然與母親對于家、房子之間有著相背的理解,在房屋不斷交易失敗的過程中,對人人有禮而疏離,溫和的他也會動怒,在面對自己母親的時候井然的展現著不為外人可見的愧疚與自責,這種情緒的轉換在與母親關系的展開中顯得尤為打動人心。當房子不再是家與陪伴的載體,建筑也會失去靈魂。
先不說演技,這懸浮的劇情,夸張的人設,你跟我說這是講房產中介的故事???9102年了,編劇能不能不要把觀眾當傻子???還有這些個電視臺,現在很多網劇的制作已經比上星劇精良多了,觀眾沒以前那么好糊弄了。醒醒吧,不要再做著靠流量騙收視的春秋大夢了。
請問朱一龍飾演的是大寶貝的叔叔嗎?也太顯老了吧?
國產劇到現在還在拍這種無腦的偶像劇,這都什么年代了,我們的觀眾早已不是什么會看臉就能滿足的時代了,我們需要真實接地氣的劇情,而不是這種不知所謂的意淫,看看每位主演的穿著,完全看不到哪里反應各階層人情冷暖了?!還有千篇一律的女主傻白甜還有富二代人設,我們的編劇能不能用點心寫出點正常的東西出來,真是要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