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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改編自余華同名先鋒代表作,看似是馬哲(朱一龍 飾)在找尋兇案的真相,但故事沒有答案,因為命運的看法比我們更準確…… 該片入圍第76屆戛納電影節“一種關注”官方單元。
事物總存在兩個以上的說法,不同的說法都標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實。可真實永遠都是一位處女,所有的理論到頭來都是自鳴得意的手淫。
——余華《河邊的錯誤》后記
劇透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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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號:影探(ttyingtan)
獨家發布
先說影片的整體感受。
相比于類型片和商業片,視聽略寡淡,但富有張力,敘事也有些問題,但好在環環相扣。
將90年代那種遙遠、厚重又模糊歷史感,以及那種求而不得、似有還無、困獸猶斗一般的掙扎與迷惘表現得極為精確。
很有《殺人回憶》的感覺。
很多人看完《河邊的錯誤》,都不愿離開電影院。
好像等的足夠長,片尾的字幕就會給出一個清晰明確的答案。
兇手到底是誰?河邊的錯誤是什么?
原著作者余華早已給出答案:
“河邊的錯誤是什么錯誤?我也不知道,就是一個誰也不知道的錯誤”。
影片的導演魏書鈞也很坦白:
“是什么我們也不知道”。
相比于原著,影片確實給出了比較清晰的答案。
首先。
死了幾個人?
很簡單,4個人:
幺四婆婆、詩歌老師王宏、理發師許亮、小孩。
其中。
殺害幺四婆婆、王宏、小孩的都是一個——瘋子。
理發師許亮,是自殺。
雖然馬哲后來心智逐漸失控,無法分辨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但恰恰在他超現實的夢里,影片告訴了觀眾真相。
接著是第二個問題。
>>>>瘋子是怎么殺害他們的?以及動機是什么?
先說幺四婆婆——她死于和瘋子之間畸形的關系。
死于瘋子的失手。
這一點需要結合原著。
在影片中,馬哲在房間里發現了鞭子以及天花板上的鞭痕。
但挨打的不是瘋子,而是幺四婆婆。
在馬哲夢中,幺四婆婆自己趴下,自愿受鞭打,還說“可惜只能死一次”。
在原著中,幺四婆婆和瘋子畸形的關系表達的更為充分。
她把瘋子既成兒子(原著還有讓瘋子吃奶的段落),又當成丈夫。
同時還暗示了她有一定的受虐傾向(與其說受虐,不如說享受有丈夫的狀態):
“‘他打我時,與我那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樣,真狠毒呵。’那時她臉上竟洋溢著幸福的神色。”
影片中的下跪,則將老人迷戀在當時見不得人的SM,表達地更為明顯。
但瘋子呢?瘋子哪懂什么SM?在他的眼中,鞭打是種互動,每鞭打幺四婆婆一次,她都會發出愉悅的呻吟聲。
她可能甚至在之前的“互動”中提到過那種痛苦到瀕死的快感,所以瘋子才會下手越來越重。
直到最后這一次……
第二個受害者是詩歌老師王宏。
有人說他是自殺,因為他帶了遺書。
但他自殺為什么還要約鈴?在她面前自殺么?
不,因為他沒想自殺。
他本是想和鈴做訣別,他帶的是“訣別書”,而非“遺書”。
而且訣別書中有提到“只有死亡才能將我們分開,但我食言了”。
說明他沒想著要“死亡”。
影片中還有一個靠近他的主觀鏡頭。
這都說明他并非想自殺,現場還有第二個人(明顯不是鈴,鈴在家)。
至于他和鈴的關系,影片并沒有明說,而是暗示。
他們可能是婚外情(鈴是小三),也可能是師生戀,總之是那種,在那個年代,見不得家人見不得同事,見不得光的關系。
錯就錯在他選擇在河邊和鈴訣別。
瘋子沒了幺四婆婆,也會找人來代償之前的“互動”,在瘋子的認知里,河邊就是“互動”的地方。
瘋子在河邊尋找幺四婆婆,宏在河邊等待情人。
那條河,見證了一場錯誤的相遇……
見不得人的SM,和見不得人的地下情,都被一個瘋子在河邊毀滅。
第三個是小孩。
有路人看了瘋子的照片進行指認,這場兇殺,板上釘釘。
但瘋子的動機呢?
不是因為瘋子要滅口(瘋子是真瘋,沒什么復雜的心思),而是因為瘋子想跟他玩。
影片開頭就提到,孩子們會向瘋子扔石頭,瘋子一點反應都沒有,“好像沒有砸到他身上一樣”。
所以,在瘋子的認知里,拿石頭砸人,和鞭打幺四婆婆一樣,也是一種“互動”。
而這個孩子,很可能之前就砸過瘋子。
所以孩子轉過身,一臉放松和嬉戲的神情說:“原來是你啊。”
但這次,瘋子又在河邊犯了錯。
事實上,小孩被他自己原本對瘋子的惡意所毀滅……
影片在超現實的夢里交代了所有真相。
但這也正是讓觀眾迷惑的原因,明明是夢,卻是真相。
觀眾不愿相信。
就像馬哲一樣,明明幺四婆婆案兇器、指紋、血濺都很一致,很明確,兇手就是瘋子。
就是這么簡單。
但馬哲不愿相信,“這么寸”。
他是一個嚴守原則,講求證據的人。
真相對于他來說,需要有作案時間,作案動機,作案手法,和最終證據,缺少任何一個,真相都不是真相。
“真相”很簡單,但如果你只想要上面這些表層的真相的話。
余華在原著的后記中寫到:
“事物總存在兩個以上的說法,不同的說法都標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實”。
馬哲想給自己一個說法,給自己一個真實。
他對自己內心想要的真相偏執和瘋狂。
這也直接引發了理發師許亮的死。
許亮被判流氓罪入獄8年,但“真相”是有人作偽證,他做到第7年就被放了出來。
他不是流氓,這是“真相”。
但他已經知道,他的“真相”不重要。
就像原著里寫的“我從來不相信別人會相信我”。
從他的言行舉止,我們就能看出他當年對“真相”的掙扎。
他辯解過,申訴過,哭喊過,但無濟于事。
最后審判出的“真相”就是他是流氓。
從那以后,他就變了。看似狡猾,實際是卑微和絕望。
所以他會說“不是我干的,但這不重要嘛”。
他說這些話的時候,臉上嘻嘻哈哈,但內心卻在滴血。
他有異裝癖,在那個年代沒人會接受這種東西。
所以這次他不要真相,不想自己的事情被揭穿,只想略掉流程,快點被定罪。
但他遇上了為“真相”執拗的馬哲。
拗不過,于是他想體面地死去,所以他服安眠藥自殺。
但馬哲把他給救了。
所以他對馬哲是復雜和矛盾的:
一方面他感恩馬哲的救命之恩,只有馬哲在生死關頭,在領導、護士、醫生都不敢負責等待家屬簽字的時候,敢為救命簽字擔責。
所以他親自跑去給馬哲送錦旗。
本應該送給醫生的“救死扶傷”卻送給了馬哲,何其諷刺。
但另一方面,他恨馬哲。
為什么馬哲非要為了他自己想要的“真相”,讓所有人都知道許亮最想藏的秘密?
在那個年代,一個公開的異裝癖,無異于死刑。
所以他“計劃好了”,戴上他喜歡的大波浪,一躍而下,正好砸在馬哲的車上。
許亮死后,馬哲開始動搖。
馬哲越發接近自己想要的真相,揭露越多別人不愿公開的秘密,越促成了別人更多的污名和死亡……
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許亮的大波浪,這都是在當時難以被接受的東西。
如果他聽局長的話直接定罪結案,就不會有后面的案件。
他們也許就不會死。
>>>>那么,馬哲到底得沒得過三等功?
馬哲如此執迷真相,一是因為他本身是個好警察,二是因為他想為集體爭光榮。
他堅信,自己在云南立過三等功。
但①家里找不到勛章,②“這邊沒記錄”,③云南的朋友也說從沒有(還說他整天醉醺醺)。
這些客觀的線索都足以說明,他沒有得過三等功。
為什么他就堅信自己得過三等功呢?
因為那是他想要的“真相”。
現在單位需要評先進集體,他可能也覺得自己在云南的時候,應該得三等功。
但從他打乒乓敢殺領導的高球來看,他不會拍馬屁,不會圓滑。
所以很可能,在云南他確實有資格也有機會得三等功,但領導沒有給他。
這成為他一個心結。
所以,困獸猶斗,成為一種常態;
求而不得,成為一種執念;
這種執念最終取代事實,成為一種“真相”。
>>>>那么,馬哲是什么時候瘋的?
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馬哲的“瘋”不同于瘋子的“瘋”,馬哲是分不清哪些是現實,哪些是他的執念。
從馬哲記得自己獲得過三等功那時起,他就難以分辨真假了。
可能是他出現幻覺,也可能是他的記憶逐漸被他想要的“真相”所覆蓋。
比如剛開始,馬哲老婆頭發明明是直的,但到后來卻成了“大波浪”。
因為“大波浪”逐漸成為他查案的重要線索。
所有大波浪,都是嫌疑人。
以至于最后,許多女人在他眼里都是大波浪,包括他老婆。
所以他會看到拼圖是完整的,明明自己扔掉了一部分。
以及他在老婆面前抽煙喝酒,剛正不阿的馬哲會在懷孕的老婆面前做這種事?
都不是真的 。
在照相館他發現路人照片里有瘋子,以及在飯店看到瘋子狂笑。
這些也不是真的。
所以他記得自己開了4槍。
第二天檢查卻發現槍里還是有7發子彈(3顆被剝落后,沒有畫面,但有4顆子彈被剝落的聲音)。
最后他在河邊殺死瘋子是真的。
因為這個瘋子身上還穿著病號服。
這時,馬哲的身份也發生了質變。
他在河中淺下又浮起,就像那瘋子一樣。
馬哲和瘋子的靈魂在河中交融。
馬哲從大隊長變成了一個殺人犯。
從一個正常人,變成了瘋子。
“真實”毀滅了,取而代之的,是馬哲想要的“真相”。
瘋子只是個符號,他是隱藏在那個時代中的兇手,真正的兇手是“時代”,而馬哲想要的真相,其實是“命運”。
>>>>那么最后,他的兒子是智障么?
這一點,影片的暗示已經很明顯。
雖然醫生說只有10%的可能。
但馬哲兒子洗澡時,把玩具丟在水中衣服上的動作和瘋子一模一樣。
影片很殘忍的告訴你,孩子,是個智障。
馬哲擺脫了瘋子,但沒想到,他要撫養一個“瘋子”。
繼幺四婆婆的鞭子、宏的情人、許亮的大波浪之后,馬哲也有了一個難以被社會接受的東西。
一個智障兒子。
命運,何其諷刺。
命運,就像馬哲的車牌號一樣,31415,是圓周率,無窮無盡。
它不是一個常數,和命運一樣,沒有準確的答案。
用余華老師的話說:
“命運的看法比我們更準確”。
但我現在要告訴你,上面的所謂“解析”只是一種猜測。
比如。
與其問,馬哲的兒子是智障么?
你更應該問——
馬哲的孩子打掉了么?
瘋子真的被馬哲打死了么?
最后馬哲被授三等功是真的還是假的?
瘋子明明沒有攻擊他,他卻突然把瘋子打死,馬哲難道不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反而榮獲了三等功?
最后一個段落影片的光線色調都變得明快和溫馨。
和之前的畫面感覺格格不入,顯得失真和夢幻。
那么有沒有可能,這些都是馬哲的想象?
現實中,馬哲沉溺于河中,這些都是他瀕死的幻想……
一年后的孩子根本不存在,現實中他的兒子可能早已被打掉。
既然已經知道,云南的朋友說馬哲整天醉醺醺。
那么,馬哲是不是早在云南,早在認識妻子之前,就已經分不清哪是真,哪是假?
馬哲是什么時候開始瘋的?
他的妻子是真的么?
瘋子是真的么?
還是馬哲,其實就是那個瘋子?
“任何一個命題的對立面,都存在著另外一個命題。”
原著更為精妙,你甚至無法確定兇手是否只有一個人。
現在,你會發現“真相”忽然又變得遙遠。
它就像π不斷出現的下一個數字,忽大忽小,無盡且無常。
這才是影片的意義。
客觀的真相就是馬哲夢中著火的膠片攝影機,已經成為灰燼。
馬哲還死死的保住,真相明明就在膠片里,但他不可能看到。
退一步講,即使他看清了客觀的真相,他會相信么?
實際上,不止馬哲,我們每個人所堅信的真相,都不是客觀的,而是我們自己最想接受的。
河邊。
是婆婆的嘲笑,宏的嘲笑,瘋子的嘲笑……那都來自命運的嘲笑。
比起影片。
我更喜歡原著最后的荒誕。
原著中,馬哲最后殺了瘋子。
局長為了幫他脫罪,教他在醫生面前答非所問。
耿直正義的馬哲豈會靠裝瘋賣傻鉆法律的空子?
但在醫生一次又一次重復的提問下。
馬哲終于撐不住了,他答非所問。
局長和妻子笑了,以為他終于可以騙過醫生。
但沒想到他的回答越來越離譜,直到醫生說:
“讓他住院吧”。
馬哲是成功騙到了醫生,還是真的瘋了?
局長和妻子目瞪口呆。
觀眾和讀者覺得荒誕和可笑。
每個觀眾都懷揣著自己得到的真相和答案,覺得自己懂了,但其實還是那句話:
文/女神的秋褲
2023.10.22凌晨3點/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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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原著是余華老師于1987年創作,影片將故事背景改到了1995年。
一些觀眾會覺得影片畫面模糊,像2K攝影機沒對好焦。
那是因為采用了16毫米膠片拍攝,特意營造的90年代的膠片模糊感(但對焦應該還是有問題)。
很早就有人找余華老師改編這部作品,包括張藝謀。
但最后都沒有成。
余華老師說,最讓他滿意的,是影片豐富了那個年代生活的質感。
天線電視機,大皮衣,毛衣毛褲,二八大杠自行車……
余華說,這是一部關于生活的電影。
我很同意。
我還想補充說,不要太在意答案。
商業片和類型片基本有問有答,有仇必報,但不要被這些電影慣壞了。
沒答案看不懂就打一星,沒必要。
不是所有的電影都會給你答案。
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會有答案。
重要的是在尋找答案的過程中,你解構了除了答案之外的某些東西。
微信群“電影情報局”持續呼喚你,最新電影資訊、你不知道的幕后故事、猜圖游戲,暢撩電影和人森,組團看電影,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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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群記住暗號哦“我們為什么跌倒”——《蝙蝠俠:俠影之謎》
你可以錯過愛你的人,但不要錯過和你一樣愛電影的人。
電影解讀的角度還蠻多元的,只po我最喜歡的一種。
電影開頭,視角跟隨頑童推開導向虛無荒誕的門,將觀眾引入一個壓抑、封閉的小鎮。主人公馬哲人如其名,作為工具理性的化身,由一樁兇殺案,走近小鎮形形色色的生活百態,目睹其中種種與理性邏輯沖突的荒誕(或,集體主義對個人情感的壓制):
警察局只有集體表彰,警察只能在表演意味的電影院工作;一對彼此相愛的師生戀情侶因為家庭和工作的威脅而走投無路;一個體面懦弱的異裝癖因為忌憚社會的目光而只能自盡;一個明明有極大可能殘疾的嬰兒還是要被生下來……
隨著角色的形象日漸消瘦,腦子里的理性和感性、主觀和客觀產生混亂。當他在現實中找不到邏輯,就去夢里(電影)里找,最終發現河邊才是壓抑的小鎮里最自由的空間(在河邊情侶可以自由相愛,異裝癖可以自由變裝……),但這些自由意識都成為了“河邊的錯誤”,于是主人公殺死了想象中的“瘋子”(自由意識),得到了警察局的表彰(重新擁抱集體主義)……
結尾,他的孩子出生,孩子和瘋子一樣玩衣服,他意識到瘋子和孩子一樣——自由意識是天生的。
采寫:王詩淼
制片人,經紀人,深焦負責人
豆瓣/小紅書 @走神王
看完《河邊的錯誤》,我陷入這樣一種思考,為什么九十年代對于我來說,有著非比尋常的吸引力?我是九零年代生人,這樣一個意義非凡的十年,承載我生命最初的歲月。我還沒有完全記事,那些重要的時代事件甚至像是平行時空里的,并沒有在我的記憶中留痕。我因此很喜歡翻閱老照片,它們是重要的證物,是小孩子記憶的轉錄,提供著我為什么會順利來到這個世界的線索。父母曾是一對風華正茂的情侶,大學畢業到進入婚姻,之后組成家庭有了我,照片里的小朋友,曾被爸爸抱著洗澡,喂鳥的時候有爺爺護著,從小有一雙短粗的肉手,老喜歡裝模作樣翻看些紙制品。
從《野馬分鬃》開始,造型指導蘇超連續跟魏書鈞合作了四部長片。彼此間的信任和默契,也讓蘇超更能放開手腳,在“不刻意,不做作的基礎上做人物造型”。《河邊的錯誤》里,各色人物身上這些符合影片年代感的衣服,是蘇超從古著店、咸魚、以及親戚朋友那里搜尋來的“時代證物”。影片上映前,在海報及預告片里,馬哲的皮衣造型就頗惹人注意。這件帶有年代感的皮衣讓這個生活在九十年代刑警有了更強的可信度。“馬哲的皮夾克是我在日本玩的時候,收的一件很普通的古著皮衣,作為九十年代的衣服,是很普遍也偏簡潔的,當時買它是因為衣服很干凈,保養的很好,我很想擁有。”
《河邊的錯誤》是張夢倫和魏書鈞的第三次合作。“這次的挑戰在于如何拿捏影片實與虛的程度,它就像我們昨晚做完又想不起的夢,或者看到某樣事物想起做過的夢,這次盡可能把這種特質釋放揉在一起,難點在于不著痕跡。”我真誠地覺得,魏書鈞的作者性在于,電影一定要關于電影,電影里一定還有電影。這種執著的元電影傾向,也讓《河邊的錯誤》對于九十年代的詮釋,變得有趣和開放。如果一味地去對年代進行還原,或許會帶來老舊感,但在重現時代氛圍的基礎上,去模糊真實與臆想的邊界,無疑是讓一個大家記憶里的年代活躍起來的方式,而那條靜淌的河流因此被賦予更多神秘感,片中的其他空間也都更靈活多變。
在跟三位主創的交流后,我會想借用“松弛感”這個流行詞,來形容魏書鈞在創作方式上的開放和高效。關于劇組氛圍,程馬的描述是,“表演性很低”,沒有那種與創作無關的“假裝性的忙碌”。劇組完全是“以創作為第一要務的”。《河邊的錯誤》是順場拍的,“這看似是反效率的事情,反而效率更高。我覺得很大的原因就是我們沒有做一些假裝性的無用工。”
因為看過原著,我對《河邊的錯誤》抱有較高的期待,但看完電影后,我內心是復雜的,我只能說,不能抱著看原著的心態去看電影,否則會比較失望。
電影對原著的改編很多,有改編得更好的部分,也有改編的令人大失所望的部分。整體而言,我覺得已經失去了原著的靈魂,但是如果把它當成一個全新的故事來看,興許會有不同體驗。
為了方便對比,還是先說說原著講了什么:
原著講的是在一個水鄉小鎮上,一個叫幺四婆婆的老奶奶在一天黃昏遇害,她被人割掉了腦袋,身子被埋在了河邊的一個小土坑里,被埋成了小墳堆的形狀,而腦袋被人放在的土堆的頂上。腦補一下這個畫面,是很恐怖的。
刑警隊長馬哲經過調查發現,兇手可能是幺四婆婆收養的一個瘋子,因為在他的住處找到了一把柴刀,柴刀上有幺四婆婆的血跡。
但是因為兇手是瘋子,警察不能拿他怎么樣,只能讓人送他去精神病院。但鎮上沒有經費,沒有送他去精神病院,沒過多久,河邊又發生了另一起兇殺案,作案手法和第一起案子一模一樣,死者是一個工廠的工人,他新婚不久,妻子還懷著身孕。
這一次瘋子被送進了精神病院,但是沒過多久,他又被送了回來,他回來沒多久,又發生了第三起兇案,死者是第一個向人們報告幺四婆婆遇害消息的那個小男孩。
瘋子再次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是沒多久,他不知怎么又跑回了鎮上,搞得人心惶惶,為了防止有更多無辜的人受害,馬哲帶著一把槍,私自把瘋子給殺了。
精神病殺人是不犯法的,但殺害精神病卻犯法,哪怕殺害精神病人是為了保護更多人。為了幫馬哲脫罪,警察局長找了個精神醫生,將馬哲診斷為了精神病人。
這是一個非常辛辣的故事,它探討的是精神病犯法該不該負法律責任。結局馬哲迫不得已被逼瘋,也非常諷刺,讓人大為震撼。
但電影卻把它改成了另一個故事。
先來說說改得好的部分,我認為電影的前半段改得都還不錯,錢玲和王宏這條戀愛線,或者說出軌線,讓電影的矛盾沖突更激烈,也讓馬哲破案的過程更自然流暢,原著中他破案有點開掛,小女孩遺落現場的證物只是一個發卡,這個人物和證物也基本沒有起到太大作用。而電影中改成錢玲遺落在現場一個包,根據包里的磁帶牽出王宏,更符合警察破案的正常邏輯。王宏和錢玲的故事線中,唯一讓人費解的是,錢玲為什么會喜歡王宏,畢竟長得有點太其貌不揚了。
另外,對發現兇案的小男孩的塑造也更豐滿,開頭鋪墊了他和村里其他人玩警匪游戲,所以說明他很有正義感,他代入了警察角色,所以他在看到幺四婆婆兇案現場時不害怕,他還跟馬哲說“找到兇手告訴我,我想知道他長什么樣。”這是原著中的話,如果不鋪墊小男孩玩警匪游戲,一個孩子說這樣的話是很突兀的,但是鋪墊了就合乎情理得多。
馬哲徒弟小謝相比原著加戲了,但加得非常好,他是電影中的搞笑擔當,在辦公室泡女同事,給女同事表演的才藝是劈叉,馬哲發現后就罰他在辦公室劈叉。聽案發現場錢玲遺落的磁帶,別人都在找證據,他卻跟著唱情歌給女同事聽,又被馬哲罰聽磁帶。師徒倆一個沉浸在破案的緊張中,一個非常松弛,還忙著戀愛,一張一弛,是一個對照組,也讓電影的氛圍輕松不少。
我個人最喜歡的改編,其實是曾美慧孜飾演的白潔的戲份,原著中她戲份非常少,只在最后才出場了一下,但在電影中,她的戲份卻是貫穿電影始末的一條線,這條線是這部電影的一大亮點。因為朱一龍飾演的馬哲在破案的過程中,面對不止一個瘋子,瘋子沒有正常人的思維和人性。但是他老婆白潔懷孕后,卻被查出胎兒可能會有智力障礙,這就讓他和自己老婆形成了一組對立的關系。他對現實的殘酷是有深刻認知的,即便孩子的智力障礙的可能只有10%,但是如果是那10%,那么這個孩子將如何生活?會不會像那個殺掉幺四婆婆的人一樣,成為一個沒有思維的殺人機器?那是很可怕的事兒。而妻子卻沉浸于做母親的浪漫想象中,認為孩子會是那90%。而生不生孩子,是馬哲面臨的困境,因為生下來,就可能是下一個瘋子。這衍生出了一個議題,智力障礙者或者精神病人該不該來到這個世界上。
雖然作為一個男性這么說很不合適,但從理性的角度,我認為如果檢查出10%的概率可能是智力障礙者,那最好還是不要胎兒比較好,因為生下來就是賭博,萬一輸了,對孩子和父母都是一場災難。
好的說完了,下面說說我認為改編得不好的部分,我認為電影的后半部分改得不太好,尤其是對馬哲的改編,電影中把馬哲塑造成了一個妄想癥者,他總覺得自己獲過三等獎,但是他又找不到獲獎證書,他妻子記不得有這件事,領導也找不到相關憑據,他打電話給前同事,前同事更不記得有這件事。這個細節其實說明他患有精神疾病,這是為他之后發瘋作鋪墊。但問題是,一個警察破案破到發瘋這樣一個故事,究竟要表達什么呢?這會讓人覺得莫名其妙。
但所幸的是,白潔懷孕這條線則承接住了馬哲的發瘋,讓故事有了另一個層面的議題,一個精神病人是否應該生孩子,一個可能是智力障礙者的孩子是否該被生下來。
所以我說,電影《河邊的錯誤》和原著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所以一定不要抱著看原著故事那種黑色幽默式的故事的預期來看這部電影。
原著中,馬哲直到殺死瘋子時都是很清醒很理智的,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想犧牲自己,保護一方百姓的安全。最終,他不得不被認定為精神病人,甚至被逼成了真的精神病人。
但電影中,是將原著中許亮患有的妄想癥安排在了馬哲身上,馬哲就成了一個本身就患有精神病的人,只是在破案的過程中逐漸迷失,病情發作,變得愈發嚴重,最終不得不告別崗位。
這個人物的改編讓原著中的諷刺、黑色幽默,都蕩然無存。這是我不喜歡的。
另一個我不喜歡的改編點是對許亮的改編,原著中他才是那個妄想癥患者,許亮喜歡釣魚,他的釣友告訴警方,有一回,明明是他釣友釣了一條三十多斤的魚,許亮卻到處跟人炫耀,說是他自己釣了條三十多斤的魚。而他究竟有沒有參與謀殺幺四婆婆其實從始至終都是一個疑問,在幺四婆婆被害的那天,許亮也是目擊者,馬哲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他那天有一個小時的時間是沒有不在場證明的,他還向馬哲撒謊說那一個小時他在街上和人聊天。而他的釣友告訴警方,他曾經找這個釣友做偽證,證明他們曾經聊過一小時天,其實那天他們根本沒聊天。那這一小時他去了哪兒?做了什么?
原著中,在此后發生的兩起兇殺案中,許亮也幻想自己曾經目擊過兇手作案,但事實上,他的鄰居說他在案發時根本沒出門。而他卻老覺得警察會抓他走,他覺得自己和那幾起案件有關,所以最終自殺了。
但電影中把許亮改成了一個女裝大佬,他究竟有沒有參與幺四婆婆的謀殺似乎也沒有太多懸念,他的自殺過程也沒有那么病態,就沒有體現出精神病患者的世界。
不過,雖然《河邊的錯誤》被改編成了另一個故事,但是其實也有些可取之處的,除了我說的改編得好的那部分,影片的膠片質感,就很好地營造了一種過去時的氛圍,把人帶進那個逝去的時代。暗沉的場景、調色,也營造出了陰郁的氛圍,在水汽迷蒙、幽暗不明的江南水鄉,人性仿佛也是灰色的,晦暗不明。
另外,電影中的一些細節的處理非常意味深長,比如把警察辦案地點選在電影院里,仿佛隱喻案件的偵辦過程如一部電影,而人生也如一場戲一樣。電影中也暗含著導演的自嘲,比如電影院的破落,局長說現在沒幾個人看電影,還有馬哲幻想一堆膠卷被燒,都仿佛是在說,做電影,尤其這個時代做文藝電影,可能是一件可笑的事兒。
還有一個細節是,電影的結局,馬哲和妻子給孩子洗澡,水面上飄著澡巾,他孩子揮舞著玩具,玩具掉落在澡巾上,這個場景像極了瘋子在河邊往衣服上壓石頭。這是否意味著這個孩子可能會成為下一個瘋子呢?這是一種可怕的隱喻。
此外,朱一龍的演技確實值得夸一夸,他厲害的一點是,將角色演得真實可信,將一個警察的縝密、嚴肅、緊張都詮釋得很精確。在他這代演員中,算是佼佼者。
不知道是因為審查的緣故,還是別的緣故,《河邊的錯誤》做了很多改編,包括兇手作案方式到故事的內核,都基本脫離了原著,盡管制作方其實仿佛也在努力保留一些表達,比如結局馬哲究竟有沒有瘋,其實也像原著中一樣的開放式的,電影中是通過現實和馬哲幻想的交叉來表達現實和幻想真真假假,難以分清。但即便如此,它還是失去了原著的靈魂,如果以原著為標桿,那么它是一次失敗的改編,如果跳開原著,其實還是有一些看點的,喜歡文藝片的,可以沖,但它對類型片愛好者可能沒那么友好,因為它的整體氛圍相對壓抑。
只是有點可惜,在更好的改編的基礎上,如果后半部分也能夠按照原著拍就好了。
在電影院看完這部電影, 周圍很多觀眾都是滿頭問號,反復自問“就這??”
你是否也有這種感覺呢?如果有就對了,你得到了導演和編劇真正想傳遞的訊息。
【深度解析《河邊的錯誤》背后的隱喻-嗶哩嗶哩】 //b23.tv/Zu8NoYe
電影中的主角刑警有個有趣的名字,叫做 “馬哲”。案件的真相因信息熵耗散在時間的河流中, “不可知” 讓這位 “馬哲” 刑警陷入理性思維崩潰,他的臆癥病犯了,并在臆癥困擾下陷入發瘋的邊緣。直到他最終放下對確定性的執著后,擁抱了未知但幸福的生活,才得到心靈和解。于是電影戛然而止。
這就是電影的主旨。
在電影后半部分,有非常魔幻現實主義的一幕。在電影院改造的辦案室里,朱一龍飾演的刑警馬哲累倒在觀眾席上在,做了一個離奇的夢。夢中所有辦案線索交織在一起,勾勒出一場毫無理性、難以言喻的鬧劇,就像一部隨意拍攝的爛電影。
劇中的受害者們都在嘲笑馬哲的無能,而與此同時,象征著敘事邏輯的放映機也燃起了熊熊大火,只有馬哲想要撲滅它,最后不得已抱著著火的放映機跳入了流淌的河水中,猝然醒來。
看完電影后一臉懵逼的觀眾,和被案件攪得神魂顛倒的刑警,主觀感受上形成了強烈的互文。你們帶著疑惑來看影評的心情,就和抱著著火放映機跳河的刑警馬哲一模一樣。
而我這篇文章,則是能讓大家重回冷靜的那條 “錯誤的河流”。理解這部 “刑偵懸疑片”,關鍵不是尋求案件的真相是什么,而是聽懂創作者想要表達什么。
為了讓懵逼的觀眾恢復冷靜,我們先給電影中的案件假設一個第三人稱合乎理性的解釋。
孤寡老人幺四婆婆收養了一個無依無靠、無法交流的瘋子。她日常養鴨鵝為生計,用鞭子驅趕它們去小河邊吃食。她和瘋子的關系也諱莫如深。
這個瘋子不會交流但有情緒,一日暴起用砍柴刀砍死了幺四婆婆,然后漫無目的四處流浪。正好大姑娘錢玲約好和有家室的詩人同事王宏在河邊幽會,看到了尸體,不想被人知道自己的不倫戀情而倉皇離開,隨身包落入河水中。
接下來的目擊人是紡織廠理發工許亮,他是男身女心,曾因為同性交往被判流氓罪坐過七年牢。但仍壓抑不住內心感受,會穿戴成女裝在人際稀少的河邊行走。發現尸體后他也沒報警,因為害怕被人再發現他男扮女裝,所以逃走。
隨后約好錢玲幽會的王宏,因遲到晚來了河邊,遠遠看見了逃走的許亮。他隨后也在河邊看到了尸體,也因為不想暴露自己的動機,也同樣默默離開。
在這三個目擊人之后,才輪到那個看了小兵張噶喜歡木雕手槍的小男孩,發現河邊尸體并告知了周圍人,最終報警。
尸體的目擊者錢玲、許亮、王宏都和案件毫無關系,只因為自己身上都有秘密,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可他們的諱莫如深,卻使他們成為了刑警馬哲眼里的線索。而真正的兇手,那個瘋子,反而因為缺乏 “動機”,被警察所忽略。
然后瘋子仍然在河邊游蕩,他因為情景刺激,又會無理由地襲擊河邊站立的閑人,因此又殺害了回到河邊,想要和錢玲斷絕不倫戀的王宏。
瘋子殺人也并沒有詳細思考,精心策劃。殺人后也只是隨機地游蕩,所以殺死王宏后被馬哲和他徒弟當街撞見,抓入精神病院。后來他逃出精神病院,回河邊游蕩,又害死了想要親眼看見兇手而在附近游蕩的小男孩。
而在這個過程中,刑警“馬哲” 對錢玲、許亮、王宏抽絲剝繭地探索,反而揭露了他們不想為人所知的隱秘,間接導致了王宏在河邊被殺。
而許亮則因為自殺不成,自己異裝的隱私被公之于眾,徹底釋然,來給刑警“馬哲” 送上救命感謝錦旗,然后在電影院頂用更加干脆的辦法一躍而下自殺,恰好落在了馬哲的車上。也暗示了這部分因果關系。
電影雖然語焉不詳,但處處都在暗示,劇中無辜的人之所以不能張口說出真相,錯的不是他們自己,而是編劇心中那個所謂的 “不包容的時代”。
按這個敘事線索來看,名為“馬哲”的刑警, 始終用理性的動機論來破案,辛勞備嘗,卻離事實越來越遠。他放過了真正的兇手,不可理喻的瘋子;卻岌岌于解釋不報案目擊者的行為動機,無意中把無辜的人推到河邊成為了受害者。編劇筆下的 “馬哲” 隨不曾動手殺人,但 “伯仁因我而死”。
而本來就有臆癥傾向的這位 “馬哲”,在瘋子行兇完居然撞到面前,反而越來越無法解釋這種小概率事件的發生原因。
他總覺得事出反常必有因, 導致臆癥變得更加嚴重,陷入被迫害妄想,甚至懷疑是他的上司局長幕后安排了這一切。
直到他最后放下了這份執著后,接受了妻子肚中嬰兒可能會有先天疾病的不確定性,與不確定性和解,才回歸正常人生。諷刺的是,送上門的罪犯,和無關被牽連的目擊者,給 “馬哲” 換來了一個三等功。
按這個理解,編劇和導演眼中的故事真相其實是 “世上本無事”,而那個叫做 “馬哲” 的刑警 “庸人自擾之”。
那么,上述對電影的解讀,是否就是電影幕前幕后的真相呢?其實并不是。對于不可知論主導的電影,得出一個確定可知的解,就屬于“買櫝還珠”了。類似馬伯庸當年用吃人論對《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做解讀那樣。
這種電影其實是藝術電影中的一個很大的流派,他們的目的不是隱藏一個真相讓觀眾破案,而是讓觀眾感同身受去 “體驗” 一個不可知的歷程,然后思考一個哲學問題,人類認知的邊界究竟在哪里。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河流是各種文明對時間帶來的熵增現象一個最合適的隱喻。由于信息在熵增的過程中耗散,導致后人無法得到完整而關鍵的訊息,因此無法還原全部的真相,從而 “不能踏入同一個河流” 兩次。
《河邊的錯誤》這部電影中最關鍵的 “熵” 就是那個瘋子,他的行為是 “不可理喻” 的,而試圖用理性思維一定去找出一個符合動機論的解,就導致了劇中名為 “馬哲” 的刑警不可收拾地陷入了臆癥。
而導演通過精心設計的敘事邏輯,讓電影外的觀眾也陷入這種 “臆癥”, 從而體會到 “理性” 在 “不確定性” 面前的崩潰,就是這類電影所謂 “藝術價值” 所在。
簡單詮釋一下這種電影技巧。
導演設定下名為“馬哲”的刑警本身就有臆癥傾向。為了讓觀眾體驗到這個設定,電影用了極其寫實的鏡頭語言,無微不至地還原了八十年代的質感。讓觀眾在真實感驅使下進入馬哲的第一人稱視角,和馬哲一起去“破案”。
而這種真實感在劇情里第一次被打破,是主角發現自己非常確信的 “在云南立過三等功”, 居然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開始。設定里,主角其實本身就有臆癥體質,這也可能是他妻子孕中嬰兒被檢測出有精神遺傳病傾向的原因。從這里開始,觀眾的真實感就模糊了。
這個名叫 “馬哲” 的刑警,會把家庭的未來錙銖必較地規劃好,向妻子許諾如何結婚、如何生活,什么時候生孩子。體現了很強的理性控制欲。
可他的思維模型無法理解小概率事件的不確定性。所以當案件的線索莫名其妙的涌現到面前時,他感覺就像散落一地的乒乓球居然集中滾向自己,總感覺“冥冥之中必有原因”,從而臆癥發作了。
因為無法理解這種中六合彩式破案的現象,馬哲開始強迫癥發作,麻木地一遍遍重放案件線索,試圖把無關的事件聯系起來,甚至懷疑局長才是那個幕后黑手。其實貌似官僚氣,一直強調 “圍繞證據鏈說話” 的局長,才是掌握了真相的人。
可馬哲因為他的執念,在長期過度勞累,失眠和酗酒作用下,日漸消瘦,腦中 “真實” 和 “幻想” 的邊界越來越模糊。直到他在飯店里喝酒,感覺被瘋子跟蹤,在寺廟里四槍擊殺他;可第二天和局長對峙時,他卻發現自己佩槍里好好地躺了七顆子彈。這種 “不真實感” 在電影里達到了最高潮。
名為 “馬哲” 的主角 臆癥發作的過程,也是導演精心設計,誘使觀眾臆癥發作的過程。
觀眾的觀影有一個絕對理性的思維模型,“電影這么強的懸疑感背后,一定有一個反轉再反轉的陰謀”;恰如刑警破案時也有一個絕對理性的思維模型,“案件撲朔迷離的背后,一定有一套完全可解釋的作案動機”。
但電影的真相,卻是一大串隨機事件撞到一起導致的巧合。主角投入的絕大部分破案精力,觀眾投入的絕大部分思考精力,對真相毫無幫助。
于是 在 “不可知” 面前碰壁時, “理性”思維模型崩潰了,真實感變得錯亂;這時電影戛然而止,觀眾也同步陷入“就這么完了???” 的 “懵逼” 的狀態。導演想要的藝術電影效果也就達到了。
類似的電影其實非常多,經典的是李安導演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最近火熱的則是《宇宙探索編輯部》。由于 “信息熵” 的存在,觀眾和角色一樣無法得到一個確定性的 “真相”。這時選擇什么理解,反而取決于觀眾自身的價值判斷。
這種電影的導演們并不關心觀眾選擇了哪一種理解,他只想讓觀眾親身體會到在 “不確定性” 面前,人類理性思維撞到墻壁后的那種感覺。
說完電影,最后說說我本人對這個哲學命題的理解。人類因為理性思維能力而成為萬物靈長,而理性思維在不確定性邊界面前的陷入 “不可知” 的困局,由此展開的思考也成為人類文明中的主要構成部分。宗教、哲學、科學、數學在數千年里都圍繞這個命題在周而復始地旋轉。
中國哲學里對待這類問題就有六種思維模型,唯心偏向的 命、運、氣,唯物傾向的 時、數、理。
當不可知的小概率事件發生后,信 “命” 的思維模型會轉向宗教,認為背后有怪力亂神,或者因果報應所主導,希望能壓抑痛苦去接受他者安排的折磨。而信 “運” 的人則祈求保佑,信 “氣” 的人認為成敗取決于自己的心態和意志。
同樣的難題面前,唯物主義傾向的人會尋找 “時” 代趨勢,尋找概率性問題后 “數” 的統計規律,或是建立一個 “理” 性的模型去預測事物發展的必然性。
當然絕大部分的人會融合唯心與唯物的思考模型,在 “時也命也”、“運數興衰” 的無奈中,探索 “善養我浩然正氣”、或是 “格物致知”、“通情達理” 的自我成長做法。
而不能融會貫通各種思維模型的人,才會偏向一隅,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看到 “絕對理性” 構建的歷史模型在不確定性面前崩塌后,很多人就陷入了不可知論,放任自流的 “歷史虛無主義”。
《河邊的錯誤》創作者,在精心設計的劇情中安排了一個吞噬了關鍵因果、不可知論的 “瘋子”,這才讓這個名叫 “馬哲” 的理性刑警撞到不可知論的嘆息之墻,犯下了 “歷史長河面前的錯誤”。
而當創作者在心中嘲笑馬哲 “想要踏入同一條河流” 的自負時,有沒有想過,世上的兇殺案難道都是 “瘋子” 犯下的嗎?
而這些并非瘋子犯下的兇案,能夠被破獲,背后不都有一個又一個像馬哲這樣孜孜不休探索真理的刑警嗎?智叟們眼里那些讓 “庸人自擾” 的大山, 不還是愚公子孫們移走的嗎?
更有趣的地方在于, 這個釀成 “河邊的錯誤” 的,看似不可知的 “瘋子殺人事件”, 又恰恰是電影創作者,用心良苦、精心設計的橋段。
這種創作隱喻本身帶來的隱喻,不禁讓人設想,是否每個 “河流虛無主義” 的故事背后,都有一名苦心孤詣的 “偉大作家” 呢?
花了一部電影的時間,重新感受了下上世紀先鋒文學的寓言敘事、殘缺留白。
朱一龍在電影前后的人物變化,尤其是敏銳與呆滯的眼神對比,演得很明確,倒讓電影本身變得不怎么難懂了。前60分鐘是標準的黑色電影,憂郁的偵探追查連環命案,鎖定兇手是瘋子;之后漸漸進入馬哲的內心世界的動蕩不安,此時再出現的瘋子不是真實的存在,而是象征著馬哲的潛意識或者說“無意識”。
《河邊的錯誤》的編導,先將觀眾的觀影預期引入到懸疑犯罪片的軌道,之后又故意破壞這一類型,使它變得殘缺、晦暗難明。這很符合人們對先鋒文學的既有印象,余華早期的文學創作即在此范疇中。
因為觀影時心理預期的打斷,我們不得不主動去看電影里呈現出的幽暗的社會結構,并重新組織觀感。這也是為什么電影的宣傳語會說“千人千面”,因為本片就是得每個觀眾自我組織起來的一部“殘缺的電影”。
片中幾個值得注意的細節,能串聯起對人物內心的解讀:
電影(辦不下去的電影院、電影舞臺成為辦公舞臺、摔下的“電影”、燃燒的放映機、影院成為授勛大會的歌功場所)。這是將“元電影”元素置入片中,寓意本片在敘事上的不可靠,同時也與電影業的現實處境互文。
皮衣/警裝(開會時全場警裝,唯一穿皮衣的是馬哲;拍婚紗照、授勛時穿警裝)、三等功(沒有紀錄、夢里跳落的乒乓球、結尾殺瘋子后的授勛大會)。這兩處細節,寓意馬哲組織身份的游離。一方面他無法接受自己被組織同化,無法接受自己老是專干臟活累活,另一方面又驕傲于自己的警察身份,幻想著并不存在的三等功。
由此衍生出的實際解讀,則是以下幾種:
1、馬哲因抓捕瘋子的壓力,而逐漸變瘋。因為瘋子是精神疾病患者,殺人不負刑事責任,只會被送進精神病院。因此瘋子就能二次作案、三次作案。所以馬哲在潛意識里只想對瘋子動以私刑,唯有殺害才能一了百了,否則工作這輩子都做不完了。為此,他幻想出自己槍斃了他。為了逃避責任,在各種壓力下只好裝瘋。這是道德與法律間的矛盾,是對警察面對難解之案時只能把自己變“瘋”的諷刺。
2、兇手也許不是瘋子,馬哲因對自己探案過程的懷疑而逐漸變瘋。為什么每個去河邊的人都戰戰兢兢的?有怕被人知道戀情關系的、有怕被人知道自己是異裝人士的,雖然不是兇手,但他們每個人都有一種被迫害的心理感受。這也傳染給了馬哲,讓他幻想自己看到瘋子后束手無策,只能躲避,還采用同樣瘋狂的方式將對方擊斃。這是那個特殊時代給人留下的“人人自危”的心理陰影。
3、馬哲就是瘋子,全片皆為意識流敘事,是他在腦中的一場臆想,每個受害者都是其人格的一部分。
但這部電影,可能恰恰不需要如上這么實際的解讀。
感受它的殘缺留白、不知道、不明確,由觀者主動拼湊,才符合對于上世紀先鋒文學的閱讀感受。
全文都是劇透哦
首先,影片中一共死了四個人,幺四婆婆、王宏、小男孩以及許亮。
幺四婆婆的死,兇手確實是瘋子。影片中很明顯,幺四婆婆是“受虐癖”,她的死可以歸結于特殊癖好實施過程中的失控,比如瘋子把鐮刀當做了鞭子。
后來馬哲發現了王宏和錢玲的師生戀。王宏清楚地明白這個只追求真相的警察并不會為他保守秘密。“只有死亡才能逃脫現實”,王宏選擇死去,或者是他利用瘋子殺了自己。
隨著瘋子拿著兇器出現,其實案件就已經真相大白了。但兇手是瘋子意味著失控。可以從馬哲妻子的控訴中看出,馬哲是一個極度理性、拒絕失控的人。他可以接受兇手是一個邏輯縝密的人,卻無法接受兇手是一個瘋子,兇案是一次“錯誤”。
所以馬哲仍在尋找所謂的“真相”。正是因為他對“大波浪”的不斷追尋,導致了許亮的死。許亮寧可被冤枉入獄,也不肯暴露自己異裝癖的秘密,被馬哲尋找真相的過程暴露了。他在身體上救活了許亮,卻在精神上殺死了他。許亮選擇了自殺,其實也是對馬哲的報復。
而小男孩的死象征了馬哲精神上已經死去。小男孩拿著一把木槍裝警察,且開心地說“如果你找到兇手了告訴我,我要看看他長什么樣”。他只對于找到兇手這件事情非常興奮且沉迷,對于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在意,這何嘗不是另一個“馬哲”。
最后小男孩如愿以償地看到了兇手,也就是瘋子。
對真相的渴望,殺死了他。“他”是小男孩,也是精神上的馬哲。
馬哲后來說他開了四槍,少了四發子彈,其實是暗喻這四個人雖然都不是他殺的,但是卻由于他在追求世俗上的“真相”而死。
瘋子、受虐癖、有悖倫理的戀情、異裝癖,因為錯誤地出現在了河邊,被“追求真相”殺死了。而“追求真相”的人,殺死了他們,也把自己變成了另一個難以溶于世俗的“瘋子”。
ps. 寫完之后,腦海里突然出現一句話,人人都在分析馬哲,人人都成為馬哲。我寫這些解讀,又何嘗不是在做和馬哲一樣的事呢。
命運的看法,比我們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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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馬哲是否瘋了的一些理解:
我不覺得馬哲瘋了,很多看似像夢境或者幻覺的場景,我的理解是導演用來隱喻的手段,人的瘋和不瘋其實界限沒那么清楚。
不存在的三等功,也許事實僅僅只是別人都忘記了,但馬哲還記得,導演拍的也是如此。但是導演又用一些看似是劇情其實是隱喻的情景來讓觀影者發散思維。“三等功”是完全被世俗社會認可的標志,馬哲是個警察,是主流社會認可的角色,但同時他又是和領導打乒乓球永遠不會讓球、穿警服不自在的人。這種游離感,導演用“三等功真的存在嗎”來隱喻。
最后他的小孩是否是精神病不重要,每個正常人,都有可能變成瘋子。我們看似在社會正軌上過著普通的人生、有著普世的價值觀,但我們和瘋子的界限也許并沒有那么清晰。最后那個場景,是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的畫面,一個天真可愛的孩子,卻在做和瘋子一樣的動作。10%的概率,是馬哲孩子可能是精神病人的概率,也是我們變成精神病人的概率,被普世價值觀殺死的概率。
我很喜歡余華說的一句話,“你只要把老人寫成老人,把大海寫成大海,他們就是無處不洋溢著象征的”。所以說《河邊的錯誤》的存在是在講一個故事,剩下的部分是觀影者來發散來補全。每個人的解讀都是讓自己實現了邏輯自洽的一種方式,我的也是。也許一千觀影者會有一萬種解讀,而我認為每種解讀都是對的。因為重要的不是解讀,而是你在電影中感受到了什么。
朱一龍是兇手!所有人都是瘋子!
挺簡單一個故事,我說幾句大家就懂了。但是后勁兒很大,不建議代入,因為電影里所有人都是瘋子!
婆婆怎么死的?
婆婆年輕的時候結婚,沒兩年丈夫就死了,受封建思想影響,一輩子守寡,孤寡一輩子的老人,很渴望有個正常的家,所以母愛泛濫收留了瘋子。
瘋子有暴力傾向,喜歡拿趕鵝的辮子打婆婆,婆婆喜歡被打,因為能想起剛結婚的時候也被丈夫打,居然有幸福的感覺。也就是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當然這是原著,電影里朱一龍也就是馬哲做夢,瘋子殺婆婆的時候那個姿勢,是有色氣虐待的成分在里面的。
在夢境里,婆婆死之前就說【可惜甜蜜的死亡只有一次】,所以案子很簡單,也就是一個邊緣的,可憐的,扭曲的孤寡老人,訓練瘋子把自己殺了。
馬哲在和瘋子接觸以及觀察3天后,排除了瘋子作案的可能性,況且村民也說瘋子溫順,其實是因為瘋子把暴力都發泄給婆婆了。
馬哲要查兇手,有兩個目擊證人,一個是王宏和錢玲,另一個是許亮。
王宏是詩歌愛好者,借詩歌和愛情逃避現實。
馬哲以威脅曝光王宏和錢玲的不正當戀愛關系為由,逼他們說出實情,王宏說出了“高個子大波浪女人”,但王宏和錢玲的關系還是曝光了。于是王宏在河邊被殺死了,給錢玲留了信,說詩歌改變不了人生之類的。
兇手就是瘋子,瘋子殺完人甚至就在街上溜達。但是馬哲依然不敢相信,難道這個案子就這么簡單?
這個時候馬哲還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他追尋真相調查案件的過程,曝光了人們不被時代允許和接納的秘密,導致了人們的不幸。
馬哲還要堅持去查王宏所說的大波浪,并且不愿意以瘋子結案。
瘋子從醫院跑了,又一磚頭打死了第一個目擊證人小男孩。馬哲曾經許諾小男孩一定抓住壞人,結果小男孩也死了。
這時候馬哲才意識到,瘋子才是兇手,但是他在錯誤的方向已經陷得太深,接受不了現實,所以想辭職,想讓徒弟辦案,自己退休。
加上三等功、老婆懷孕,孩子基因突變,有可能腦子有問題,所以他更加想逃避現實。
因此,許亮來教馬哲做人。
許亮之前就因為流氓罪(或是冤枉)坐過7年牢,對馬哲極為不信任。后來馬哲越查大波浪,許亮的秘密越是保不住,許亮選擇自殺,馬哲又把許亮救了。
救了以后,馬哲發現許亮藏著大波浪的假發,才發現許亮是LGBT女裝大佬,那個年代是不被社會接受的。許亮的秘密所有人都知道了,許亮活過來之后就去給馬哲送旌旗,表面上感謝馬哲,實際上一轉眼就當著馬哲的面自殺,以死報復馬哲。
這個時候馬哲徹底崩潰了。他意識到自己查案子,查到誰,誰就死。而且最可笑的是全是白查,因為兇手一開始就是那個瘋子。
馬哲瘋了,開始分不清現實和虛幻,開始做夢。這一段是電影的文眼,幽靈鏡頭,背影拍攝,去表現馬哲的夢境。
婆婆、瘋子、詩人、女裝、男孩,他們的人生,他們的死亡,極有感染力的超現實,邊緣且瘋狂。 最終,馬哲徹底瘋了,他喝醉了酒之后,朝著空氣開了四槍
一槍打死婆婆隱藏的怪癖 一槍打死詩人不可告人的戀情 一槍打死理發師的女裝癖 一槍打死男孩無知無畏的生命
第二天馬哲和局長說自己殺死了瘋子,說開了四槍,結果打開手槍,一發子彈都沒少。馬哲讓局長殺了自己,因為這樣才能圓滿。局長讓他回家休息。
最后馬哲在河水里自殺,恰好遇到瘋子,瘋子穿起馬哲的衣服,變成了馬哲。這一段先是沒下雨,代表幻想。后續開始下雨,代表進入現實,因為前面所有兇殺,以及主要辦案過程,都是在雨中進行的。馬哲終于在雨中抓住了真兇瘋子。
后續馬哲拿到了他渴望的三等功,但這一段亦真亦假,正如電影里大量的情節都是虛幻現實交織在一起。
一年后,孩子出生,馬哲看似恢復了正常。
但鏡頭推進,孩子的長相、衣服和水里的玩具,都和瘋子一模一樣,孩子就是瘋子。
也就是馬哲變成了瘋子,象征性的生下了瘋狂的后代,隱喻時代的基因突變。
這個電影最讓我汗毛直立,頭皮發麻的點—— 所有人都是瘋子,而觀眾就是馬哲,最終也瘋了。
一開始馬哲肯定不會覺得這個案子這么簡單——觀眾也是這樣,都在等著馬哲去挖掘出更深的秘密。 最后確實挖出了秘密,但是卻和案子無關,并且害死了其他人。
這時候馬哲是認知失調的,他從一開始糾結三等功,就意味著他是一個渴望調查真相,并渴望獲得榮譽的好警察,但當他認識到自己想復雜了,弄巧成拙之后,他經受不住打擊,分裂了。
導演成功地把觀眾變成了馬哲,我們看完會像馬哲一樣,刨根問底的想知道究竟誰是兇手,那么多網友依然不信是瘋子,依然在網上找解析,陷入對一切目擊證人的懷疑之中。
最后,凝視深淵,逼死證人。
順便說一下我小小的個人感受,電影我只看了一遍,絕不會再看第二遍。
因為我本人就是高敏感人群,極易代入,所以馬哲發瘋,抑或導演騙觀眾代入馬哲,最終進入夢境潛意識,殺人視角的這里,太過于瘋狂和超現實,真的讓我很不舒服,汗毛直立。
所以開頭我就說了,解讀電影很簡單,但我不建議代入。
此處有一個悖論,即如果我們站在上帝視角去看婆婆邊緣人格和瘋子的不不正當關系,那么是很簡單的;但如果是以馬哲的視角,也就是案件初期的觀眾代入視角,誰能想到這些東西啊?
最終,這作品還是在講時代和所有人,即所有人都是瘋子。
一開始只有馬哲不穿制服,只有他是理智的,并且追求真相的
但是他在追求真相的過程中,變成了瘋子,穿上了制服,和其他人變得一模一樣。
其他人是什么樣呢?
愛乒才會贏的局長,滿口榮譽和破案
喜歡被虐的孤寡老人,渴求死亡
喜歡女裝的理發師,被時代迫害創傷
被忽視的孩子,假扮警察渴望關愛
信仰愛情的詩人,不被世俗包容
喜歡唱歌的徒弟,做警察不嚴肅
明知孩子基因有問題,依然要生的老婆,是真愛孩子的小學老師,情感不講理智
追求真相的馬哲,最終再也不敢清醒
是他瘋了,還是世界本就瘋狂?
其實海報寫的很清楚了: 沒有答案,不如發瘋。
我是知名影評人,王俊俊,各個平臺都能找到我,尊重原創,請別抄襲謝謝,抄襲全部由律師處理,被訴訟別來找我
我想每個人看了都會有不同的想法,九十年代的故事背景,讓這個電影的故事又似乎合理了起來,既然總有一些人左右不了自己的命運~不如順其自然的活著。37感覺光是《河邊的錯誤》這部電影的膠片質感就值得它入圍20多個國際電影節,全片都是由膠片拍攝顆粒感和復古感十足,真的很有穿越到八九十年代的感覺了!真的給我非常獨特的觀影體驗!
或許幺四婆婆被鞭子揮舞的快感殺死,王宏被文學的美好幻覺和現實的游移躲閃殺死,許亮被錯判的七年和埋在箱子里的女裝殺死,小孩被天真的惡意和好奇殺死。他們都變成河邊需要修正的錯誤。因為河流不允許改換航道,也不許波瀾生起。也或許瘋子就是瘋子,殺人沒有感情,也不講絲毫道理——讓故事有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才有身處秩序的穩定感,不然就會發瘋。我寧愿發瘋,也好過順從正確的一生。
二刷已結束!感覺電影最大的特點是陰郁冷靜的,沒有很多多余的解釋,卻留下很多留白解讀空間,各種細節就如河水一樣緩緩流淌,好像是一場那個陸離的夢,通過夢境展示每一個角色的秘密。這次觀影體驗前所未有。
☆☆☆☆☆一個瘋狂的故事被拍得如此正常,所有出口被牢牢堵死,充滿設計感的場景選擇、鏡頭擺放與表演模式又無法反映真實,無論時代或個人。作為一部情節劇,低效敘事和視聽語言匱乏,分不清哪一點更致命。小說的迷人之處在于犯罪地點的“實”與犯罪動機的“虛”,電影全浪費了,全片都在蓄力,迎來泄氣的結尾。
好做作,1星給電影院。真的想吐槽故事在水鄉但所有公職人員操一口京片子真的非常出戲,講話方式也根本不是90年代人的語氣和斷句。
拍電影不能讓觀眾試圖理解你
余華的原著是對這個瘋狂世界的障眼法,魏書鈞的電影又是對余華原著的障眼法。與其說是完成了(審查制度下)不可能的改編任務,不如說是導演用潮濕水汽和膠片夢境再造了一個屬于自己的荒誕現實。“無論你什么時候來,我都在B面第一首歌等你。”影像細節是真不錯~
雖然但是……看到馬哲在懷孕的妻子面前毫無顧忌地抽煙我還是很難受。
一部被認為極難改編的中篇小說,被魏書鈞拍出了獨屬于他的美學趣味。跟原著的情節不完全一致,更像順著原著的精神脈絡長出了新的果實,核心里對于荒誕現實主義的詮釋,對于人內心世界的探索依然還在。它不是一部類型片,可能不是每個人都能看懂、會喜歡,但片中還是有很多值得回味的地方。魏書鈞把他過往作品里的演員再次集結到這部電影里,以巧妙的方式植入了諸多電影元素,影院的倒閉、電影招牌的墜落、燃燒著的攝影機,還有那段超現實夢境、夢境在銀幕上/臨時的警局辦公室里上演,我都很喜歡。魏書鈞四次來戛納,每一次都在打破舒適區。朱一龍已經成為一名非常成熟的好演員,他為這部電影在江南縣城里生活了一個半月,能看出他已經把90年代老刑警的很多小動作長在了身上,跟上次的三哥相比宛如脫胎換骨。
所以這個案子到底哪里可以把警察都整瘋了呢?
老婦好舞鞭,異裝定流氓,詩歌避難所,乒乓雙色球。這個世界有病,做個瘋子挺好。
#Cannes76 Cineum Iamx# 出乎意料的喜歡,朱一龍很適合這個角色表面板正內心瘋批的角色。10%會生出有缺陷的孩子就像10%會變成瘋子的警察,概率已經很高了。異裝癖得不到的認同,詩人得不到的愛情,警察得不到的三等功勛章,一切都將被燃燒殆盡,沉入河底…
#Cannes2023-11 就是太難看了,懸疑部分不夠緊張精彩,改編部分沒有保留余華的荒誕幽默(瘋子在余華筆下是多么具有符號意義的存在,而這部片子里呈現的是?),演員表演動機不明缺乏質感。所謂的電影本體指涉,看似不明覺厲實則導演意識過盛,和故事不貼。中國青年導演啥時候能走出《殺人回憶》怪圈?
這部片子主演如果是廖凡 應該就能進主競賽了
看完河邊的錯誤后,我一直在不停滴扣細節、找隱喻和解讀,突然明白了,這個電影的目的可能就在于每個人對它都會有不同的理解。拍一個直給的懸疑片容易,但怎么拍一個即具有邏輯、又讓觀眾也能帶入人物陷入幻境、讓每個觀眾都有自己的無序的片子就很難。《河邊的錯誤》做到了,它簡直就是一場心理實驗。看完后你會發現,你有無數的假設想去印證,而不管你和你的朋友從哪個角度去理解,你的理解都可以是對的。你會陷入如羅生門一般,覺得誰是兇手都對的境地。導演一直在強調這個電影在于感受,不在于答案。因為思考本身就是這個電影的答案。馬哲是不是發瘋、他從何時開始瘋、你有沒有發瘋、你從何時開始瘋,當你進入影院的一刻,你也是這場“游戲”的一環…
整體觀感還可,以案件作為敘事線索但在最后放棄真相選擇人性思索作為落點主旨,意圖拔高影片立意但并不高級。創作者的野心和貪欲一目了然。
老年人的性欲,中年人的詩歌與私情,青年人的異裝癖,小孩子的口不擇言。殺死他們的不是人欲,是想按住人欲的那只手。電影院里的辦公查案終究是維穩的作秀,被所謂穩定殺死的真相——越查死人越多——逼瘋了馬哲。馬哲最后發現,鹽堿地里能寬松自由的只有那身皮,局長可以打球穿紅衣,其他人就成了時代的淚滴。
誰再拿這一部和殺人回憶比我會發瘋……
前面的犯罪片拍得拙劣,重點都在后面的夢境。回過頭來追溯,真正入夢的時刻不是那段發癲式的混亂夢境,而是馬哲與瘋子在河邊的初遇,當馬哲脫下自己的外套,開始模仿瘋子行為的那一刻,兩個角色開始重疊。瘋子將石頭放在馬哲的外套上是“入侵”的開始,瘋子穿上馬哲的外套為“占有”的結束。中間穿插著各種現實與夢境的錯位。但“瘋子”的形象并不是個體的心理畸化,實際上它指向的是社會性、甚至政治性的虛影。“瘋子”是全體受害者的集合體。被鞭打的傻子、被拆散的情侶、被冤枉的女裝癖、被抹掉三等功的馬哲。他們是月亮的暗面,是社會永遠看不見的陰影,是不符合期望、被“正常化”的流程給墮掉的“畸形”。被矯正的馬哲殺掉自己的b面,但他沒墮掉的孩子擺弄著玩具,如瘋子般凝視。結尾是循環,也是挑釁。我們瘋子千千萬萬,如燒不盡的野草。
在我看來,所有的一切似乎都不存在真相,只有擺在面前的事實,是命運給出的結果。河邊的錯誤真的是指的馬哲的錯誤嗎?所有的人都與河流有關,幺四婆婆的性癖,王宏與錢玲的不被認可的愛戀,許亮不被接受的異裝癖,他們或許也是犯錯者?是時代這條河流邊的犯錯者,與時代的河流所相違背,他們的一切似乎不應該被稱為錯誤,除非加上一個前提,時代這條河流邊的錯誤